台政办〔2023〕4号关于转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接诉即办”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3-03-22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接诉即办”实施办法的通知》(濮政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