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网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聚苯乙烯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3-01-13 来源:县政府办

河南网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聚苯乙烯建设项目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恒润路东段路南),河南网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聚苯乙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网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聚苯乙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网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濮阳市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恒润路东段路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况:河南网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聚苯乙烯建设项目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恒润路东段路南),占地约255亩(170000m2),主要产品为透明聚苯乙烯(GPPS)、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2022年度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桩基打桩,长周期设备订货等。2023 -2024年度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厂前区、仓储区、停车区、入厂铁路专用线等基建施工,项目平面布置图内地下管沟、厂区道路施工,主辅装置设备、管廊和公用工程安装施工等。2025年度主要建设内容为:长周期设备安装,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等。本次评价不包括入厂铁路专用线建设,后期建设另行环评。项目已在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12-410927-04-01-30354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工程的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相应预防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土地平整、基础开挖、厂房建设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般是属于可逆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运营期分析如下。

1、废气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气包括工艺废气(配料废气、溶胶废气、真空不冷凝气、挤出废气、干燥废气、筛分放料废气、包装废气)、罐区废气、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化验室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乙苯、颗粒物、SO2、NOx、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配料废气涉及投料粉尘,投料设置微负压,放置粉尘逸散,液体物料直接通过管道泵入,搅拌过程密闭,设置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溶胶废气设置集气管道,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真空不冷凝气经收集后经冷凝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废气设置集气管道,经收集后经冷凝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燥废气设置集气管道,干燥机废气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每条生产线设1根)。筛分放料进仓粉尘废气经管道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8、DA009、DA010,两条线生产线设1根)。包装废气设集气罩,2条透苯生产线共用1套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11);4条透改一体生产线共用1套除尘器,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12)。罐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负压收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暂存间设置负压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废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13)排放。实验室废气在通风橱进行,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处理,最终经1根15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4)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反渗透浓水、树脂再生浓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反渗透浓水、树脂再生浓水为清净下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清净下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进入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调节池+隔油+气浮+芬顿反应+沉淀”,根据计算结果,污水处理站出水和总排口均能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间接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外排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地下水

工程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环节主要是:废水收集排放系统防渗措施不当造成生产废水直接下渗,影响厂址周围地区浅层地下水;液态化学品泄漏,污染管道附近的浅层地下水。工程设计管道、阀门、设备均采用国内质量可靠的管道、阀门、设备,安排专人负责设备、阀门、管道日常巡视工作,发现物料及废水跑、冒、滴、漏,及时处理,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据项目物料和工艺特点和污染途径,提出项目厂区防渗技术要求,本项目厂区按照功能分区不同分为一般污染防控区和重点污染防控区;另外,在设计、实际生产中进一步完善节约用水和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的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废水排放量。因此,拟建工程在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4、噪声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泵、风机等。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声学材料护围屏蔽噪声,其隔声量能达到15~20dB(A)以上。本项目各噪声设备经采取降噪措施并通过一定距离衰减到达各厂界处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规定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氧化铝、循环液滤渣、循环液废液、筛网滤渣、废滤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尾气冷凝废液、实验废液、污泥、废机油、废包装材料(有毒废包装桶、无毒废包装袋)、废导热油、切粒废料、不合格品、粉尘、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电池板以及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代码265-101-13(树脂、合成乳胶、增塑剂、胶水/胶合剂合成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不包括热塑型树脂生产过程中聚合产物经脱除单体、低聚物、溶剂及其他助剂后产生的废料,以及热固型树脂固化后的固化体,切粒废料、不合格品、粉尘均为脱挥后挤出工序后的GPPS、HIPS,不属于危险废物。废氧化铝、筛网滤渣、废滤网、循环液滤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尾气冷凝废液、实验废液、污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循环液废液储存在废液储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有毒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家回收;切粒废料、不合格品、粉尘、无毒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电池板更换后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三)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Zw3o5lFiT9rMDyvSYVtJw?pwd=cpvt

提取码:cpvt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放置建设单位办公室,如有需要请于公示期间至办公室查看。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网站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箱发送;

2、公众可以去建设单位办公室直接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河南网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18964905523

(七)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371-65350526 邮 箱:907401198@qq.com

(八)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起止日期为:2023年01月13日——2023年01月19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