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审计局关于台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2-12-30 来源:县政府办

2022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台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9日,对台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1. 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情况

    台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项目区涉及吴坝镇、清水河乡、侯庙镇等3个乡(镇),项目总投资1035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8879万元,市级资金736万元,县级资金735万元;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开发面积6.9万亩。

    (二)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底,台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9279万元,累计支出6503.9万元。

    (三)工程投资核实情况

经审计,该工程前期费用、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共计投资9105.6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表明,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进一步扩大,对加强我县及周边地区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力支持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农民增收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基本能够落实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制度,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项目建设基本顺利。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存在多报工程款、配套资金未到位等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配套资金1471万元未到位。

(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三)未如实编制竣工图纸。

(四)未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移交。

(五)多报工程款267.57万元。   

(六)项目效益发挥迟缓。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台前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已积极整改。对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1471万元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对未如实编制竣工图纸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制图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内容绘制竣工图纸。对未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移交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按有关规定与村集体办理机井资产交付手续。多报工程款267.57万元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对项目效益发挥迟缓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对设施使用主体进行培训,确保灌溉设施后尽早投入使用。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已按照审计意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