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审计局 关于城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2-01-04 来源:县政府办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台前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17日至11月16日,对城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管理体制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城关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城关镇政府内设机构5个,下属事业单位7个。共有行政编制31名,实有30人;事业编制55名,实有38人。

(二)城关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上年结转资金1338646.68元,拨入经费22042420.97元,经费支出19291827.83元,2020年底结余资金4089239.8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城关镇人民政府提供的2020年度账薄、凭证、电子数据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城关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务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等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杜绝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201142.00元。

(二)不合规合同列支工程款62000.00元。

(三)违规使用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应当政府采购而自行采购75000.00元。

(五)扩大开支范围。

(六)应记未记固定资产20209.00元。

(七)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

(八)往来款长期挂账2419831.90元。

四、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

台前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原始凭证不合规、不合规合同列支工程款、应当政府采购而自行采购、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扩大开支范围和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城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补充、完善不合规原始凭证和合同等;对违规使用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问题,要求城关镇人民政府杜绝违规使用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入账;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城关镇人民政府往来款要严格控制,及时清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城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城关镇人民政府正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城关镇人民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