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台地2021-B-10号等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台自然资〔2022〕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2022年7月2日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3次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台地2021-B-10号、台地2021-B-09号、台地2021-C-11号、台地2021-C-08号、台地2022-C-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请你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运作,净地出让。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