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22〕25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认定3处建筑为我县首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请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台前县第一批历史建筑认定名单
1.张秋老县委
2.张庄入黄闸
3.金堤河张庄提排站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