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22〕6号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2-10-06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李志华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张华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统计、税务、金融、机关事务、政务公开与服务、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和铁路规划建设、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抓好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县投资集团、县豫台产业投资集团、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行、县农商行、县农行、县工行、县农发行、县建行、县中原银行、县邮储银行、县中国银行、县德商银行。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邵宁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自然资源、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人防)、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豫广网络台前分公司、县新华书店、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县建安公司。

联系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文联。

谢卫波副县长  负责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史志、烟草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闫纪海副县长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史志办、县烟草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

联系县科协、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

王秋英副县长  负责教育、民政、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涉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一高、县职业高中、县一初。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政府台湾工作办公室。

闫纪海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四水”同治、“五水”综改、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河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张庄提排站、县中原农险。

张建国副县长  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贾林副县长  负责工业信息化和科技、交通运输、公路、商务、供电、通讯、物流业、盐业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张华常务副县长抓好工业经济运行、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工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供电公司、县汽车站、县火车站、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盐业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轻工业公司、县外贸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

联系县工商联。

刘芳慧副县长  兼任马楼镇党委书记。不负责县政府具体工作。

高献省副县长  协助张华常务副县长具体负责金融、平台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梁久虎党组成员  负责卫生健康、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县医药总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县人寿财险公司。

李平办公室主任  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分工中未列的副科级机构及事业单位,随其隶属的正科级机构分别由有关领导分管。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