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衔组〔2022〕20号台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2-09-24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批复。

2022年9月22日

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调整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补充调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台前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国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的要求,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统筹考虑脱贫村与一般村、脱贫户与一般户。统筹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

三、实施目标

本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水利建设项目(桥涵、水闸)、乡(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乡村建设项目、通村道路建设项目、粮油产业园、羽绒及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屋顶式光伏、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务工补助等。通过实施该批项目,能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改善农田排、灌水平,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逐步增加村集体收入,切实带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逐步致富。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2022年计划整合资金31915.76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13394.95万元,省级资金5184.51万元,市级资金3736.3万元,县级资金9600万元。

计划安排三大类59个项目,其中: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安排47个,资金13056.81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安排11个,资金18354.95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资金504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13056.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52万元、省级资金3587.81万元、市级资金3666万元、县级资金1751万元。

1.2021年度台前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地表水置换)项目

(1)建设任务:埋设地埋配水管网65.92km,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规格型号采用DN300、DN400、DN700等,检修阀井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结构;在打渔陈镇建设加压泵站1处,加压泵站采用智慧一体化集成管道加压泵(本项目原计划2021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由于供水管道马楼支线穿越瓦日铁路隶属郑州铁路局安阳工务段管辖,对于穿越铁路工程,铁路部门有行业标准,程序严谨,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复杂,穿越铁路工程由铁路部门自行施工,上述情况造成该项目成为跨年度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10686万元,2021年已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100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整合资金2586万元,其中:中央整合资金1500万元,市级资金54万元,县级资金1032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1年5月28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6月7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1日完工,2022年6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全县9个乡镇9个供水厂地下水源全部置换为南水北调水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我县农村居民生活需水要求和用水安全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完工后由运营部门管护。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2022年台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1)建设任务:吴坝镇4个村(西赵桥、柿子园、西张堂、李坝村)、夹河乡1个村(东黄口村),孙口镇1个村(孙口村)、马楼镇1个村(陈楼村),清水河乡7个村(北葛村、王英楼村、姜庄村、后王集村、路庄村、南王庄村、丰刘程村)共14个村,改造及全县181户监测户入户安装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39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1日完工,2022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减少供水漏损,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2022年台前县中心水厂及乡镇供水厂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主要建设中心水厂消毒设备2套、滤泥系统设备改造1套、控制阀门4套,各乡镇供水厂供水设施改造9处,侯庙镇供水厂自控设备1套。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36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1日完工,2022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提升水厂供水效率,保障供水安全。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2022年台前县马楼镇五支渠孙文赞村农桥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位于马楼镇孙文赞村村西,改建5*6*2农桥1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3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0日完工,2022年11月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孙文赞村及附近村民生产、生活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5.2022年台前县马楼镇梁路口闸改造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位于马楼镇梁路口村,改造原梁路口闸1座,计划安装闸门2座、轴流泵2套、拦污栅2个、传送机1个、变压器台区1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12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6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8日开工建设,2022年7月10日完工,2022年7月底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马楼镇5万亩耕地群众生产、生活水利基础设施排涝条件。

(5)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6.2022年台前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解决全县109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的住房安全问题。群众满意度达到98%。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17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109户327人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房屋安全,使改造后的房屋具备使用功能。

(5)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2022年台前县城关镇前三里村一体化雨水提排站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雨水提排站,排放量达到1.2m3/s,包括收水管网、排水泵房、供配电设置、变电室等构筑物。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549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19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9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9日完工,2022年11月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有效化解雨季内涝问题,服务群众,提高前三里附近村庄的总体运行功能。完工后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8.2022年台前县李明天沟提排泵闸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雨水泵闸,排放达到8m3/s,排水泵房、沟渠硬化、供配电设施、变电室等基础工程。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270万元,其中中央整合资金900万元,省级资金37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6月2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4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14日完工,2022年9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提升李明天附近村水域行洪排涝,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服务居民,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9.2022年台前县城关镇丁李污水提排站改建项目

(1)建设任务:改造厂房、破除恢复硬化地面、污水池管道维修及提排泵配套设备。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14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8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18日开工建设,2022年5月27日完工,2022年6月2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有效化解雨季内涝及污水排涝问题,提高丁李周边村庄的总体运行功能。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0.2022年台前县黄金河泵闸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对黄金河泵闸前的河底进行硬化、西侧砌石及桥梁拆除、改造、安装安全防护栏等设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28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3月7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3月8日开工建设,2022年5月8日完工,2022年5月9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有效化解孙口镇赵楼村及周边村庄内涝问题,提高水域行洪排涝,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河道防止塌方。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1.2022年台前县侯庙镇白楼村污水处理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一处污水处理池3米深,8米长,4.5米宽。500米长污水管网,双屏蔽螺纹管300mm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8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9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10日完工,2022年11月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能够解决污水排放问题,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移交侯庙镇政府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2.2022年台前县梁庙沟提排站改建工程

(1)建设任务:泵闸维护维修6个机组,总装机容量1000KW,院内地面维修1300平方米等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22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9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10日完工,2022年11月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积水排涝问题,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3.2022年台前县李皮匠村李皮匠沟提排站改造工程

(1)建设任务:泵闸维护维修3台机组、院内地面维修150平方米,新建管网等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26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9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10日完工,2022年11月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内涝问题,改善农田灌溉水平,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4.2022年台前县清水河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建设任务:新安装50KVA变压器4台,新铺设4*25平方低压线路4.2KM,新安装12米高电杆55根,新安装200瓦LED照明灯具48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6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29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9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清水河乡4个行政村居民安全出行问题。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5.2022年台前县马楼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建设任务:新安装50KVA变压器5台,新铺设4*25平方低压线路8.22KM,新安装12米高电杆127根,新安装200瓦LED照明灯具117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10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29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9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马楼镇8个行政村居民安全出行问题。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6.2022年台前县孙口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建设任务:新安装50KVA变压器3台,新铺设4*25平方低压线路4.4KM,新安装12米高电杆77根,新安装200瓦LED照明灯具69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76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29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9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孙口镇4个行政村居民安全出行问题。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7.2022年台前县龙翔街道办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建设任务:新铺设4*25平方低压线路2.3KM,新安装12米高电杆20根,新安装200瓦LED照明灯具20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1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29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9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龙翔街道办1个行政村居民安全出行问题。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8.2022年台前县打渔陈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建设任务:新安装50KVA变压器4台,新铺设4*25平方低压线路4.46KM,新安装12米高电杆77根,新安装200瓦LED照明灯具71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6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29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9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打渔陈镇4个行政村居民安全出行问题。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9.2022年台前县夹河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建设任务:建设任务:新安装50KVA变压器1台,新铺设4*25平方低压线路3.07KM,新安装12米高电杆28根,新安装200瓦LED照明灯具26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2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29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9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夹河乡6个行政村居民安全出行问题。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0.2022年台前县吴坝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建设任务:新安装50KVA变压器2台,新铺设4*25平方低压线路5.22KM,新安装12米高电杆32根,新安装200瓦LED照明灯具28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41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29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9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吴坝镇4个行政村居民安全出行问题。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1.2022年孙口镇刘粗腿村、徐岭西村生产桥维修工程、长刘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刘粗腿村桥维修桥面更换护栏;徐岭西村桥更换护栏;新建C30砼路面870㎡,15cm12%石灰土基层,C30砼面层厚18cm。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39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8月9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10日完工,2022年11月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居民出行问题。完工后由县城市管理局移交孙口镇政府管护。

(5)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2.2022年台前县后方乡王楼村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后方乡王楼村主路沥青硬化19450.5平方米,其他胡同混凝土硬化17350平方米,新建污水管道4550米,新建雨水管道1560米,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级整合资金13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9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后方乡政府

23.2022年台前县孙口镇孙码头村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雨污分流管网,主管道500径波纹管1130米,次管道300径波纹管4900米,同步铺设四线入地管道,四格化粪池200立方米6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6套,对路面进行恢复,铺设沥青路面。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118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10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10月20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孙口镇政府

24.2022年台前县清水河乡清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沟渠埋设涵管45米,路面硬化2800平方米,沟渠疏通。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5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10 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清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清水河乡政府

25.2022年台前县城关镇前王楼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提升全村卫生死角、坑塘治理,修复道路200米及路肩修复500米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5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王楼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城关镇政府

26.2022年台前县马楼镇马楼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路基处理及路面改造,铺设沥青路面道路3200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5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村内道路基础设施,方便群众出行,增加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马楼镇政府

27.2022年台前县打渔陈镇田庄村乡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改建道路面积7200平方,铺设沥青路面新修村内道路640平方米,新建村内污水管网内径600MM螺纹管2760米,安装污水处理生态净化系统1套,改建5米宽、6米长桥1座,及其他人居环境改善。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45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填补村内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村内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打渔陈镇政府

28.2022年台前县后方乡前李村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村内道路硬化,铺设下水道管道21854米,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39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极大改善村内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后方乡人民政府

29.2022年台前县打渔陈镇田庄至北丁村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沥青路面7400㎡,路基处理。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13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15日完成招标,2022年9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打渔陈镇政府

30.台前县后方乡王楼村污水管网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污水管网1574米,铺设500mm螺纹管和800mm螺纹管,开挖路面沥青路面铺设。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14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7月29日完成招标,2022年7月31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30日完工,2022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参与工程建设,提高就业率,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增加收入。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后方乡人民政府

31.2022年台前县清水河乡铁庙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清水河乡黄河生态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道路2.8公里;鱼塘开挖提质改造200亩,边坡硬化5840平方米,C25混凝土厚15厘米;特色养殖塘开挖100亩;园区配套土地整治300亩;建设生产桥一座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876万元。其中:中央整合资金792万元,市级整合资金8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18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在传统农业生产基础上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解决当地农民劳动力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助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本项目建设期间可提供项目区周边158个就业岗位,施工工期为4个月,日工资不低于100元/人(养护管理人员、杂工除外)。经计算,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20万元以上,占申报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27%以上。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清水河乡政府

32.2022年台前县吴坝镇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硬化面积2380平方米,新建2米宽硬化渠1200米,新建1米宽硬化渠3500米,人工开挖桑树行间灌排水沟60000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18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10日前完工,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吸纳项目区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及滩区迁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获得相应劳务报酬,最低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15%,巩固项目区及周边村庄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吴坝镇政府

33.2022年台前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该项目包含15个农村公路项目,主要为路基处理及面层摊铺,总面积92843㎡。其中,沥青路面65007㎡,C30砼面层27836㎡。含桥梁1座(8*2盖板桥),个别村道含管网和下水道井及自来水井。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1315.81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30日完工,2022年12月底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进一步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完善局域路网结构,方便群众出行。

(5)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18354.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221.95万元、省级资金1572万元、县级7561万元。

1.2021年度台前县豫台粮油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车间43218.93平方米,油计量灌装区270平方米,机修房2862平方米,地下消防泵房,设备房、磅房等其他配套设施。并购置相关生产车间设备,油罐及发油设备,灌装车间设备及公用地磅、立筒仓、卸粮及输送设备、变电室、化验设备等。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26000万元,2021年已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279.72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10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09万元、县级资金5491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于2021年9月5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12月18日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12月1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年可加工花生50万吨,可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就业30人,人均月增加收入2400元。资产确权到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由县投资集团统一管理运营,项目收益上缴到县级专用账户后,全县统筹分配,受益对象为全县所有行政村、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二次分配。

(5)责任单位: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投资集团

2.2022年台前县羽绒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18栋厂房(11#、12#、13#、15#、29#、30#、31#、32#、33#、35#、36#、37#、38#、40#、41#、49#、50#、51#厂房),厂房层数为3或4层;首层层高为4.5m、其它4.2m;厂房面积3000㎡至9000㎡不等。

(2)资金安排:2021年已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000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72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项目已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4月26日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12月15日完工,2022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提供3000人的就业岗位,可为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对于增加收入和保障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产权(股权)确权到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由县投资集团统一管理运营,项目收益上缴到县级账户后,全县统筹分配,受益对象为全县行政村、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进行二次分配。

(5)责任单位: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县投资集团

3.2022年台前县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

(1)建设任务:该项目年初设定目标增加我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风险未消除)的收入,按照县内省外补助100元,省外补助200元的标准共发放40万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4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4月1日开始发放,2022年9月30日完成。

(4)绩效目标:鼓励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风险未消除)的收入。

(5)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4.2022年台前县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

(1)建设任务:对符合奖励政策的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风险未消除)务工人员进行补助。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314.9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9月9日开始补助,2022年12月30日完成。

(4)绩效目标:鼓励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收入。

(5)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5.2022年台前县肉鸭养殖小区锅炉除尘、除臭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10处肉鸭养殖小区建设除尘设备20套、除臭设备10套、采样平台40套,及编制10处肉鸭养殖小区环保验收报告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级整合资金823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5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5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30日完工,2022年10月1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了满足环保要求,促进肉鸭养殖小区可持续发展,对10个肉鸭养殖小区锅炉进行除尘、除臭建设,建设完成后产权归属县农业农村局,管护由项目运营方负责。

(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2022年台前县“粮改饲”补贴项目

(1)建设任务:支持全县草畜养殖规模场进行全株青贮、构树饲喂,全县粮改饲面积1.7万亩、5万吨以上,对按要求进行青贮的养殖场户,按照每吨不高于60元进行补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统筹整合资金22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1日开始实施,2022年12月30日实施完毕,2022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全县完成收贮全株青贮、构树饲等青饲料面积1.7万亩或5万吨以上,对按要求进行青贮的养殖场户,按照每吨不高于60元进行补贴,并及时发放。

(5)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2022年台前县屋顶式光伏建设项目(党政机关)

(1)建设任务:在县、乡适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农村村室及部分学校屋顶建设,总容量8兆瓦,建设的光伏电站主要安装545型单晶硅光伏板约14680块,渡锌光伏专用支架、各种型号逆变器及汇流箱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341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5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30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3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电站建成投用后,资产确权到县发改委,由县政府平台公司统一管理运营,并负责电费结算。电费收入扣除电站运维、税费等费用后,其余收益全部上缴到县级账户,全县统筹分配。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8.2022年度台前县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项目(3个)       

(1)建设任务:2022年雨露计划帮扶项目计划投入帮扶资金680万元,补助大中专在校生2933人次,补助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人口600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600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68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2月1日开始,2022年12月2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计划投入帮扶资金440万元,补助在校大中专学生2933人;计划投入帮扶资金120万元,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600人;计划投入帮扶资金120万元,补助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人口600人。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9.2022年台前县乡村振兴局小额贷款扶贫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投入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40万元,对750户脱贫户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14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1月1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完成,2022年12月31日完成。

(4)绩效目标:预计2022年我县计划投入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40万元,对750户脱贫户进行贴息,带动增加脱贫人口全年总收入745万元.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三)其他类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504万元。预计中、省、市、县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规模为2781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按不超过1%的比例,市、县衔接资金按不超过3%的比例,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5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1万元,省级资金24.7万元,市级资金70.3万元,县级资金28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项目前期设计、监理、验收、绩效管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六、部门分工

(一)县政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或类似议事协调机构。全面组织、协调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作,研究确定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及资金对接项目意见。及时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二)乡村振兴部门。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统筹规划,具体指导有关单位加强项目谋划,科学建设项目库。结合年度可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及资金到位情况,合理安排、对接年度实施项目。统筹项目建设、公告公示、资产、收益等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三)财政部门。足额安排本级资金。结合年度实施项目需要,对各级相应资金进行统筹整合。根据项目资金对接批复意见,将资金随同绩效目标下达至项目责任单位。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加强绩效目标全流程管理。收到主管部门支付意见后,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四)项目责任单位。具体承担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项目谋划、论证,切实保证入库项目质量。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验收、决算、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公告公示、资产管理、收益收缴等工作。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按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评估、监控、自评等内容的绩效目标全流程管理。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及时收集相关报账资料,审核其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建立项目报账资金专账。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乡村固定公示栏等方式,对项目资金公开公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管护,确保项目资产、资金的安全、完整。及时整理项目资料,建立完善项目档案。

(五)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责任单位的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账资料。

(六)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项目储备(项目库建设)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行业部门按照本单位职责,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谋划具体项目,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详实项目实施方案。充分进行论证与评审,报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汇总,经县政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二)编报整合方案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需要,参考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合理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编制统筹整合方案,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行文向上级报备。

(三)整合资金

对需要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及时拨入到“统筹整合资金零余额账户”。对有关部门因业务发展任务需要,而不能整合的资金,相关部门需提供充分依据,报县政府研究。

(四)资金对接项目

整合资金到位后,财政部门分批通知乡村振兴部门提出资金安排、对接项目的初步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审定,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资金对接批复意见,将资金随同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对单笔金额较大或有特殊要求的资金,可及时研究,切实做到资金与项目无缝对接。

(五)支付报账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我县统筹整合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整合资金的报账,按照《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2014〕29号)规定,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

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向项目责任单位提出报账申请,项目责任单位审核报账凭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部门核批,项目责任单位会计人员到县国库收付中心办理项目资金支付手续,由整合资金账户直接划拨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涉及脱贫人口个人补助类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要紧密结合项目施工进度,相应做好预付款、进度拨款、完工验收拨款、决算拨款、质保金的资金支付,做到应支尽支。项目责任单位建立专账,做好账务处理,归档整理项目资料。

八、监管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项目谋划、项目推进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推动建立奖惩机制,总结经验做法。

(二)加强社会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乡村公示栏及时公开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全面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驻村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度参与项目建设与资金支出的管理监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严格监督检查。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的审计活动,重点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对涉及的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方案项目资金补充调整表

2.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方案项目汇总表

3.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方案项目明细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