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2年6月8日,经市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6月10日开始执行,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房地产业会商研判,对当前面临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二、《通知》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五个部分23项政策措施。分别从实施企业分级支持、优化住房市场供给、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实施企业分级支持方面。提出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优化预售管理、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推行“容缺办理”等5项措施,主要解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问题,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实施评价结果与企业贷款授信、预售许可证发放工程进度标准、土地供应等挂钩机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分级支持,找到优化行业管理和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的平衡点。
(二)优化住房市场供给方面。提出实施净地出让、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支持多种方式回迁安置、推动经济适用房上市等4项措施,主要解决我市部分区域住房供给和需求阶段性、结构性不平衡问题,提升供给对需求的适配性。
(三)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提出实施“认贷不认房”、降低首付比例和商业贷款利率、优化贷款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行组合贷款、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购房奖励等8项措施,主要解决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群体购房压力大问题,同时为家庭人口、收入增加的群体改善住房需求提供政策和服务方面的便利,降低个人购房消费负担,激发消费潜力,扩大需求规模。
(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健康发展方面。提出加大企业融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2项措施,主要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困难问题,缓解企业资金链运行压力,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五)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方面。提出实现“交房即交证”、强化资金监管、推进信贷支持协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4项措施,主要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不规范、交房纠纷多、群众拿证慢等问题,通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优化服务方式,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显著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办事更加便利。
四、《通知》执行说明
以上政策除有明确执行期限外,其他政策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