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开发区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时间:2022-06-26 来源:县政府办

2022年6月8日,市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濮阳市开发区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就《考核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9月14日,楼阳生书记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坚持‘硬考核’导向,以目标倒逼,用奖惩激励,把考核结果与开发区的动态管理、班子调整、干部使用、绩效工资实行‘硬挂钩’,推动各类开发区争先进位、提档升级”。为深入贯彻楼阳生书记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考核办法》,建立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有效激励开发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开发区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打造开发区建设“升级版”,不断增强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主战场和主引擎作用。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9号)、《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发〔2022〕1号)、《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暨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观摩考评办法>的通知》(濮办〔2022〕1号)等文件,充分借鉴外地市相关政策、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考核办法》(草稿),并向市政府多次专题汇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程序,广泛征求9个相关市直部门和8个县(区)政府、管委会的意见,通过市司法局法制审核,最终形成《考核办法》。

三、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包括总则、指标设置、组织实施、结果应用、附则等五部分15条内容。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了考核对象为8个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和1个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分别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濮阳工业园区、濮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乐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濮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濮阳现代服务业开发区。

二是指标设置部分。明确了考核指标设置,以基础分+奖励分+约束性指标扣分的办法进行量化,总分值最高为160分。其中,基础分值为100分,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重点考核质量效益、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等8项指标,现代服务业开发区重点考核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效益、产业集聚等5项指标;奖励分值为60分,包括观摩考评奖励分、省级排名奖励分和其他奖励分等三个方面,每项奖励分值累计最高得20分;约束性指标扣分共20分,包括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通报批评等方面。

三是组织实施部分。为充分体现考核的客观公正,根据省政府对开发区的分类标准,按照城区、优化开发县、重点发展县三类开发区,设定了开发区基础分值系数,确定了开发区绩效考核总得分的计算方法。明确考核工作由市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四是结果应用部分。提出考核结果与开发区管委会绩效工资总量挂钩、与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挂钩。将考核结果划分为6个档次,每降低一个档次,扣减管委会绩效工资总量3%、领导班子绩效工资6%。

五是附则部分。提出了考核工作要求,明确《考核办法》试行期限为1年,实施中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考核办法》附有3个附件:一是濮阳市开发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开发区考核指标的分值和数据来源单位;二是濮阳市开发区考核评价减分事项,明确了开发区考核评价减分事项的分值和数据认定单位;三是濮阳市开发区考核评价指标解释,明确了开发区基础考核指标的含义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