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推进市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濮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2-06-28 来源:县政府办

2022年6月27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濮阳市推进市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濮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产业研究院建设是创新链条上的关键一环,也是实施创新驱动的重大举措。2021年10月,河南省政府启动首批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公布了河南省尼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等10个产业研究院组建名单。2021年11月,我市启动首批市级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聚焦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中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明确由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宏业股份等10家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中原油田氢能产业研究院、可降解材料产业研究院等10个市级产业研究院,并编制具体组建方案。为加快推进和规范产业研究院建设,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动创新成果商业化、产业化应用,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29号)要求,结合濮阳实际,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财政、科技、发改和教育4个市直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经司法局法制审核后,形成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到2025年,力争全市共组建25家产业研究院,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创新体系,支撑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二)建设任务。突破关键性共性技术供给瓶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集聚培育高端技术创新人才,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助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引领带动产业优化升级。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资金引导,强化绩效考核。

《濮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包括总则、管理与职责、条件与程序、考核与管理和附则五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产业研究院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参与,集研发、中试、产业化、工程化于一体,积极探索以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纽带的多样化组建模式,打造“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

(二)管理与职责。市政府统筹产业研究院体系总体规划和布局,负责批准组建产业研究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以下统称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产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工作。产业研究院牵头企业负责产业研究院的建设任务落实和日常运行管理。

(三)条件与程序。注册地在我市,原则上为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外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申报采用常态化、实时受理的方式。

(四)考核与管理。产业研究院实行“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产业研究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产业研究院承担产业科技创新重点任务、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的重要参考。

(五)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