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22〕20号关于印发《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27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7日

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河南银保监局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展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9号)文件要求,发挥好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担公司”)政策性功能作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农业信贷担保是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激发内生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的重要工具。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机制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服务站、村级金融服务部三级金融服务组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责任共担、风险共管”原则,充分发挥河南农担公司政策性功能作用,创新政担合作机制,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形成以“政银担”合作模式为基础、多种合作模式开展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要准确把握农业信贷担保政策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一)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有产业支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适度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重点开展10万元—3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余额的70%;政策性业务范围外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应谨慎开展,且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三)融资成本。河南农担公司对10万元-300万元政策性业务按不超过0.8%/年的优惠担保费率执行,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担保费率进一步下调至0.5%/年;300万元-1000万元政策外业务担保费率按不超过1.5%/年执行。

三、明确工作任务

(一)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将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农业农村、金融、人民银行、供销、人社、市场监管、银行和其他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公安、法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设立风险补偿金。县财政统筹相关资金设立首期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金,并建立风险补偿金持续补充机制,由河南农担公司托管、专户管理,对河南农担公司直接在县域内开展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按40%比例分担风险。

(三)设立还贷应急周转金。县财政设立农业信贷应急续贷周转金,对因自然灾害、疫情及其他非主观因素等造成暂时性经营困难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经各合作方会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依法依规给予应急续贷周转金,解决借款主体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原则上不得连续使用。

(四)健全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服务站、村级金融服务部三级金融服务组织,要充实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人员,为金融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金融支农“最后一公里”。

1.县级金融服务中心。由县政府办(金融工作局)牵头,抽调农业农村、财政、人民银行、市场监管、供销、人社、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人员集中办公,健全内部机构设置,保障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河南农担公司驻县办事处与县金融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驻县办事处负责人同时兼任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信息采集、项目库建设、信用评价、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宣介和培训等工作;协助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尽调、贷后跟踪管理、风险化解和不良贷款清收等相关工作;协调县人民法院对农业信贷担保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通过诉前调解、人民调解等方式化解农业信贷担保纠纷,对恶意逃废债的加大执行力度;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乡级金融工作站。由乡(镇)、街道筹备组党委政府分管农业农村或金融工作的负责人牵头负责,抽调农业、财政所、基层人社服务机构、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专人组成固定工作人员,确保有能满足需求的办公设施、工作制度等。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数据更新管理;按照县级金融服务中心要求协助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尽调、贷后跟踪管理、项目异常情况反馈和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做好农业信贷担保不良项目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县级金融服务中心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3.村级金融服务部。由村支部书记负责,乡(镇)、街道筹备组包村负责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村“两委”成员、村就业协理员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发挥农村基层熟人网络优势,收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需求,跟踪项目贷后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乡级金融服务站,配合做好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

(五)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县农业农村局等涉农部门会同县三级金融服务组织做好县域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信息动态管理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人行、河南农担公司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信用评价体系工作。

(六)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维护农村信用环境。县三级金融服务组织要协助参与银行和河南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做好项目贷前、贷后管理和不良清收等工作。合作银行要在贷款逾期后设置70天缓冲期;要对各参与银行建立风险熔断机制;县人民法院要支持农业信贷担保追偿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积极通过诉前调解、人民调解等方式多元化解农业信贷担保纠纷。

(七)建立产业支撑体系。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六高”目标和“六化”方向要求,谋划农业产业发展,确定主导产业,建立项目库,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投融资机构投资,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河南农担公司针对性选择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扶持,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八)加大涉农政策统筹力度。统筹相关资金和土地、环保等政策,集中打造地方特色产业链、产业集群,吸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负总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实人员在工作期间须脱离原单位工作,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其相应工资薪酬仍由原单位承担。

(二)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要统筹安排资金,保障三级金融服务组织的日常办公场地和经费。

(三)做好宣传引导。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三级金融服务组织要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加强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信用意识的培育,牢固树立“失信寸步难行”的理念,共同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