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2-04-06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现将《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批复。

2022年4月6日

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农领办文【2022】4)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基本原则,结合台前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国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的要求,根据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统筹考虑脱贫村与其他村、脱贫户与其他户。统筹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尤其是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

三、实施目标

本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农村危房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水利建设项目(桥涵、水闸)、粮油产业园、羽绒及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屋顶式光伏、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等。通过实施该批项目,能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改善农田排水、灌溉水平,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逐步增加村集体收入,切实带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逐步致富。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2022年计划整合资金38483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15799万元,省级资金7684万元,市级资金5400万元,县级资金9600万元。

计划安排三大类35个项目,其中: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安排23个,资金16174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安排11个,资金21764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资金545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161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40万元、省级资金374万元、市级资金4284万元、县级资金5776万元。

1.台前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地表水置换)项目

(1)建设任务:埋设地埋配水管网65.92km,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规格型号采用DN300、DN400、DN700等,检修阀井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结构;在打渔陈镇建设加压泵站1处,加压泵站采用智慧一体化集成管道加压泵(本项目原计划2021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由于供水管道马楼支线穿越瓦日铁路隶属郑州铁路局安阳工务段管辖,对于穿越铁路工程,铁路部门有自己严格要求,程序严谨,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复杂,穿越铁路工程由铁路部门自行施工,上述情况造成该项目成为跨年度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10686万元,2021年已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100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中央整合资金2586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5月28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6月7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1日完工,2022年6月30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工期内完成全县9个乡镇9个供水厂的地下水源置换为南水北调水源,配水管网的铺设,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我县农村居民生活需水要求和用水安全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完工后由运营部门管护。

责任单位:水利局

2.台前县2022年吴坝镇、夹河乡水利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吴坝镇、夹河乡后高、杨洪、顾庄、崔庄、金庄等17个村。建设桥涵17座、水闸4座。跨径小于6米采用C20现浇砼墩式盖板结构形式,跨径大于6米采用现浇C25井柱桩、C30预制空心板结构形式。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324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20日完工,2022年6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建设桥涵 17座,水闸4 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达到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目标。

责任单位:水利局

3.台前县2022年打渔陈镇、龙翔办事处、孙口镇水利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打渔陈镇、龙翔办事处、孙口镇3个乡镇田庄、后门赵、周庄、李文彩、杨井、影塘等15个村。建设桥涵17座、水闸4座。跨径小于6米采用C20现浇砼墩式盖板结构形式,跨径大于6米采用现浇C25井柱桩、C30预制空心板结构形式。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286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20日完工,2022年6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建设桥涵 17座,水闸4 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达到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目标。

责任单位:水利局

4.台前县2022年城关镇、凤台办事处、后方乡水利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城关镇、凤台办事处、后方乡3个乡镇尚庄、高掌、前李、纸王、玉皇岭、姜庙等15个村,建设桥涵18座、水闸1座。跨径小于6米采用C20现浇砼墩式盖板结构形式,跨径大于6米采用现浇C25井柱桩,C30预制空心板结构形式。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278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20日完工,2022年6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建设桥涵 18座,水闸1 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达到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目标。

责任单位:水利局

5.台前县2022年马楼镇、清河乡水利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马楼镇、清河乡2个乡镇王英楼、东孟楼、武楼、靛池楼、大寺张等15个村,建设桥涵21座、水闸1座。跨径小于6米采用C20现浇砼墩式盖板结构形式,跨径大于6米采用现浇C25井柱桩、C30预制空心板结构形式。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328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20日完工,2022年6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建设桥涵 20座,水闸1 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达到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目标。

责任单位:水利局

6.台前县2022年侯庙镇水利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涉及侯庙镇孟庄、二合、宋坑、苗口等13个村,建设桥涵19座,水闸1座。跨径小于6米采用C20现浇砼墩式盖板结构形式,跨径大于6米采用现浇C25井柱桩、C30预制空心板结构形式。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277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2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20日完工,2022年6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建设桥涵 19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达到群众满意、长期受益目。 

责任单位:水利局

7.台前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工程量

(1)建设任务:建设6.9万亩高标准农田,涉及清水河乡、侯庙镇、吴坝镇共86个行政村,主要用于桥基软件处理300万元、垫土方200万元、渠道降水100万元(因2021年9、10月份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及新冠疫情,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度,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工程完成80%,预计今年6月底可以完成工程建设。由项目区位于黄河故道,地质条件复杂,又遇2021年特大暴雨影响,施工中发现地下水位变浅,出现大量软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新修农田道路需增加土方,桥、涵、闸等需要抛石处理地下软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6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7月13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5月30日完工,2022年6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区新增和改善灌溉达标面积 6.9万亩,新增和改善排水达标面积6.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9万亩,年节约水量276万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率提高至 85%,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 2.77万亩,增加机耕面积 0.69万亩,农业综合机械化提高值 90%,道路通达率达到100%。新增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510.6万公斤,年可新增收益1355.69万元。项目区年直接受益农户数量18786户,年直接受益农业人口数6.762万人,直接受益农民年均纯收增加总额1355.69万元,项目区公众满意度 96%。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8、台前县2022年马楼镇梁路口闸改造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变压器台区1座,轴流泵2套,电动闸门2套,清污机2套,传送设备1套。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430万元。

(3)时间进度:2021年3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20日完工,2022年9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该项目改造提升后,使马楼镇幸福干渠和五条支渠水循环更加顺畅,大大提升排涝能力,确保5万亩农作物高产丰收。

责任单位:水利局、马楼镇

9.台前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完成79户农村低收入人群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级资金158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79户,237人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房屋安全,使改造后的房屋具备使用功能。

(5)责任单位:住建局

10.2022年台前县城关镇前三里村一体化雨水提排站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内容为雨水提排站,排放量达到1.2m3/s,包括收水管网、排水泵房、供配电设置、变电室等构筑物。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74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了有效化解雨季内涝问题,服务居民,提高前三里附近村庄的总体运行功能。完工后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11.2022年台前县李明天沟提排泵闸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雨水泵闸,排放达到8m3/s,排水泵房、沟渠硬化、供配电设施、变电室等基础工程。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中央资金9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了提升李明天附近村水域行洪排涝,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服务居民,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完工后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12.2022年台前县城关镇丁李污水提排站改建项目

(1)建设任务:厂房目前已成危房急需改造及提排泵改造。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14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了有效化解雨季内涝问题,提高水域行洪排涝,提高丁李周边村庄的总体运行功能,加快城市化进程。完工后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13.2022年台前县黄金河泵闸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对黄金河泵闸前的河底进行硬化、河道清淤、西侧砌石及桥梁拆除、改造、安全防护栏安装等设施。建成后可提升雨季周边村庄排水量,保护河道防止塌方。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26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44万元,县级资金216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26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22年10月20日完工,2022年10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了有效化解孙口镇赵楼村及周边村庄内涝问题,提高水域行洪排涝,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河道防止塌方。完工后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管护。

(5)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14.台前县2022年侯庙镇大杨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路面硬化提升2.2万平方米;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网主干道5400米,次干道3500米(采用双平壁钢塑复合管D315、双平壁钢塑复合管D160,整体打20厘米砂垫层)。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1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15.台前县2022年后方乡王楼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铺设雨污管网,强弱线入地及路面硬化,管网总长度6.045千米,主管网直径1米,次管网直径0.6—0.8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市级整合资金1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16.台前县2022年孙口镇孙码头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雨污分流管网,主管道500径波纹管1130米,次管道300径波纹管4900米,同步铺设四线入地管道,四格化粪池200立方6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6套,对路面进行恢复,沥青路面。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59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74万元、市级资金1216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17.台前县2022年城关镇聂庄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雨污分流管网,主管道2000米,次管道2000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6套;主路面硬化1万平方米,次路面硬化8000平方米,南北通透胡同6600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105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18.台前县2022年打渔陈镇后柴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主路9500平方米,辅路1350平方米胡同5460平方米;下水道3990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56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19.台前县2022年夹河乡后夹河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道路1839平方米;雨污管网2290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23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20.台前县2022年吴坝镇王三里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入村道路2500米*4,排污管道1000米,修胡同5000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6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21.台前县2022年龙翔街道办吕堌堆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修道路12000平方米,新建雨污管网5000米,新建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河道硬化3000米,整治坑塘两处约3500平方米等(吕堌堆村是乡村振兴示范村)。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95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22.台前县2022年凤台街道办刘奎斋东村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村内外污水管网6550米,新建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新修道路13000平方米,整治坑塘四处约7000平方米(刘奎斋东村是脱贫村)。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1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5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0日完工,2022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城市管理局

23.台前县吴坝镇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排水渠道7千米(种植大棚周边排水渠道长3700m×宽50cm×深50cm,分布于园区道路两侧排水渠道长3300m×宽1m×深80cm),开挖桑园行间土沟6.5万米,硬化道路2000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187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吸纳项目区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及滩区迁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获得相应劳务报酬,最低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15%,从而巩固项目区及周边村庄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滩区迁建群众就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使项目区村庄基础设施面貌整体提升。

(5)责任单位:发改委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217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924万元、省级资金7304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县级3536万元。

1.台前县2021年豫台粮油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规划建设车间43218.93平方米,油计量灌装区270平方米,机修房2862平方米,地下消防泵房,设备房、磅房等其他配套设施。并购置相关生产车间设备,油罐及发油设备,灌装车间设备及公用地磅、立筒仓、卸粮及输送设备、变电室、化验设备等。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26000万元,2021年已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113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10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34万元、省级资金5000万元、市级资金1000万元、县级资金1466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于2021年9月5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12月18日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12月15日完工,2022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年加工花生50万吨,建成投产后可带动脱贫户(含监测户)就业30人,人均月增加收入2400元。资产确权到县产业集聚区,由县投资集团统一管理运营,项目收益上缴到县级账户后,全县统筹进行二次分配,受益对象仍为全县所有行政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受益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地租,运维费用、分配村集体收入、提取公积公益金。

(5)责任单位:产业聚集区、投资集团

2.台前县2022年羽绒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18栋厂房(11#、12#、13#、15#、29#、30#、31#、32#、33#、35#、36#、37#、38#、40#、41#、49#、50#、51#等厂房),厂房层数为3或4层;首层层高为4.5m、其它4.2m;厂房面积3000㎡至9000㎡不等。

(2)资金安排:2021年已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000万元;2022年计划安排4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00万元、县级资金1200万元。

(3)时间进度:项目已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招投标,2021年4月26日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12月15日完工,2022年12月2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提供3000人的就业岗位,可为脱贫户(含监测户)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和保障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产权(股权)确权到县产业集聚区,由县投资集团统一管理运营,项目收益上缴到县级账户后,全县统筹进行二次分配,受益对象仍为全县所有行政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受益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地租,运维费用、分配村集体收入、提取公积公益金。

(5)责任单位:产业聚集区、投资集团

3.台前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

(1)建设任务:为鼓励脱贫户监测户(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凡是符合奖励政策的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均可享受。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31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9月9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鼓励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收入。

(5)责任单位:人社局

4.台前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

(1)建设任务:该项目年初设定目标,增加我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收入,按照县内省外补助100元,省外补助200元的标准发放30万元整。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完工。

(4)绩效目标:鼓励台前县16-65周岁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外出务工,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户(风险未消除)的收入。

(5)责任单位:人社局

5.台前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助(1-12月)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9个乡镇公益性岗位安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省级整合资金2304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1日完工。

(4)绩效目标:安置全县农村公益岗3200人左右,实现不能外出的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5)责任单位:人社局

6.台前县2022年肉鸭养殖小区锅炉除尘、除臭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10处肉鸭养殖小区建设除尘设备20套、除臭设备10套、采样平台40套,及编制10处肉鸭养殖小区环保验收报告等配套工程。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县级整合资金87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10日完成招投标,2022年5月15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30日完工,2022年7月1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了环保提升,发展绿色养殖,促进肉鸭养殖小区可持续发展,对10个肉鸭养殖小区锅炉进行除尘、除臭建设,建设完成后产权归属农业农村局,管护由项目运营方负责。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7.台前县2022年屋顶式光伏项目(党政机关)

(1)建设任务:建设屋顶光伏32.5兆瓦,主要建设安装光伏板、支架、逆变器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350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5月30日完成招投标,22年6月30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30日完工,2022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电站建成投用后,资产确权到县发改委,由县政府平台公司统一管理运营,并负责电费结算。电费收入扣除电站运维、税费等费用后,其余收益全部上缴到县级账户,全县统筹分配。

(5)责任单位:发改委

8.台前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3个)       

(1)建设任务:2022年雨露计划帮扶项目计划投入帮扶资金610万元,补助大中专在校生2933人次,补助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人口600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500人。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整合资金6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市级资金万元、县级资金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2月1日开始谋划,2023年2月20日完工,2023年03月1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计划投入帮扶资金440万元,补助在校大中专学生2933人;计划投入帮扶资金50万元,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500人;计划投入帮扶资金120万元,补助参加短期技能培训人口600人。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9.台前县2022年乡村振兴局小额贷款扶贫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投入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40万元,对750户脱贫户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中央整合资金140万元。

(3)时间进度:2022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1日完工,2022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预计2022年我县计划投入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40万元,对750户脱贫户进行贴息,带动增加脱贫人口全年总收入745万元.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三)其他类项目

2022年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545万元。预计中、省、市、县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规模为28795万元,中、省衔接资金按不超过1%的比例,市、县衔接资金按不超过3%的比例,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费5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万元,省级资金6万元,市级资金116万元,县级资金288万元用于2022年度项目前期设计、监理、验收、绩效管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六、部门分工

(一)县政府、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或类似议事协调机构:全面组织、协调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工作,研究确定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及资金对接项目意见。及时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二)乡村振兴部门: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统筹规划,具体指导有关单位加强项目谋划,科学建设项目库。结合年度可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及资金到位情况,合理安排、对接年度实施项目。统筹项目建设、公告公示、资产、收益等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三)财政部门:足额安排本级资金。结合年度实施项目需要,对各级相应资金进行统筹整合。根据项目资金对接批复意见,将资金随同绩效目标下达至项目责任单位。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加强绩效目标全流程管理。收到主管部门支付意见后,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四)项目责任单位:具体承担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项目谋划、论证,切实保证入库项目质量。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验收、决算、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公告公示、资产管理、收益收缴等工作。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按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评估、监控、自评等内容的绩效目标全流程管理。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督促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并及时收集相关报账资料,审核其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建立项目报账资金专账。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乡村固定公示栏等方式,对项目资金公开公示。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管护,确保项目资产、资金的安全、完整。及时整理项目资料,建立完善项目档案。

(五)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责任单位的要求,按照项目建设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账资料。

(六)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项目储备(项目库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行业部门按照本单位职责,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谋划具体项目,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详实项目实施方案。充分进行论证与评审,报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汇总,经县县政府、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2、编报整合方案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需要,参考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合理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编制统筹整合方案,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行文向上级报备。

3、整合资金

对需要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及时拨入到“统筹整合资金零余额账户”。对有关部门因业务发展任务需要,而不能整合的资金,相关部门需提供充分依据,报县政府研究。

4、资金对接项目

整合资金到位后,财政部门分批通知乡村振兴部门提出资金安排、对接项目的初步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审定,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资金对接批复意见,将资金随同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对单笔金额较大或有特殊要求的资金,可及时研究,切实做到资金与项目无缝对接。

5、支付报账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我县统筹整合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整合资金的报账,按照《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2014〕29号)规定,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

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向项目责任单位提出报账申请,项目责任单位审核报账凭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部门核批,项目责任单位会计人员到县国库收付中心办理项目资金支付手续,由整合资金账户直接划拨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涉及脱贫人口个人补助类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要紧密结合项目施工进度,相应做好预付款、进度拨款、完工验收拨款、决算拨款、质保金的资金支付,做到应支尽支。项目责任单位建立专账,做好账务处理,归档整理项目资料。

八、监管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县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项目谋划、项目推进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推动建立奖惩机制,总结经验做法。

(二)加强社会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乡村公示栏及时公开项目库、统筹整合方案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全面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驻村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度参与项目建设与资金支出的管理监督,确保统筹整合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严格监督检查。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的审计活动,重点检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对涉及的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方案项目汇总表

2.台前县2022年统筹整合方案项目明细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