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定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为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土壤安全利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 100%。 止目前,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双百”目标,稳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切实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