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09 来源:县政府办

5月8日,自市教育局获悉, 日前,我市发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坚持三项原则

坚持市级统筹指导、属地管理原则。从2021年起,把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行政区划纳入区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招生划片、网上报名等每个环节均由区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招生。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采取多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依法依规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权利,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符合入学条件的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范围

市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按照行政区划分别纳入华龙区和开发区教育局进行划片,招生入学的每个环节均由区级教育部门和招生学校负责;各县(区)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和招生入学工作,分别由各县(区)教育部门和招生学校负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招生。乡(镇)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单校划片或对口直升的招生方式入学。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单校划片为主和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对口直升为辅的招生方式入学。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濮阳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招生,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在市城区实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一网通办”试点,实现义务教育入学“零证明”“零跑腿”。

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原则上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特殊教育学校(含随班就读)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持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完善工作措施,坚决治理择校,持续化解大校额、大班额,确保乡(镇)和农村小学招生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招生班额不超过50人,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班额不超过55人,确保全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无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