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26 来源:县政府办

日前,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建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豫财效〔2020〕14号)和《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濮发〔2020〕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结合濮阳实际,濮阳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出台了《实施意见》。

二、现实意义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必然结果,是实现财政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举措,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应对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资金效益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特别强调“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出台《实施意见》,对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发挥审计机关“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是落实濮阳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濮阳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的制度创新,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政府预算绩效审计,关注政府预算收入是否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预算支出是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二是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审计,关注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以及绩效评价、目标完成情况;三是加强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审计,关注项目库建设情况和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落实情况;四是加强财政部门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关注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范围逐步从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扩大到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要求建立各项机制。主要建立审计财政协同联动机制、预算绩效管理与经济责任审计挂钩机制、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

第四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推动审计全覆盖;三是加强整改督查;四是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