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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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6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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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1 |
濮阳市鑫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料深度加工项目 |
濮阳市台前县打渔陈镇建材产业园区 |
濮阳市鑫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该扩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扩建项目位于原有项目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面积,利用已建成生产车间,不新增建设面积,扩建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砂15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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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原料装卸粉尘、成品堆存粉尘、筛分粉尘、皮带输送转运起尘以及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成品堆存粉尘车间密闭,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定期洒水抑尘;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皮带输送转运起尘,对所有输送皮带进行封闭,皮带末端物料跌落点均位于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加长给料口与皮带输送机顶部结合处的尺寸,降低跌落点;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进行道路硬化,运输过程中车辆遮盖篷布;在厂区进出口处设洗车平台。营运期粉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洗车废水、依托原有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及污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制砂机、平筛机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污染源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到地面的粉尘以及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到地面的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原有项目混凝土生产线,不合格产品返回前面的工序进行重新加工处理。营运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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