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68010传真:0393-8668010 电子邮件:taiqiankaifa@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6月1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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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1 |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净水厂工程项目 |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兴工路以南、长盛路以东,京九铁路以西 |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共35363.98m2(约53亩),总投资14997万元,建设规模为供水能力5万m³/d,供水水源为引黄调蓄水,供水区域为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内各工业企业,本项目仅包含净水厂厂区部分,不包含取水工程、原水输送和配水管网部分。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房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排放要求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04-2018)中小型类的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为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反冲洗废水排入排水调节池,经调节、沉淀后泵入配水井作为生产原水使用,不外排;排泥水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污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至反应沉淀池前端,作为生产原水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座,1m3)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1座,5m3)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梁庙沟排入金堤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密炼机、注塑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PAC、PAM包装袋、沾油的废抹布、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污泥送台前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废PAC、PAM包装袋厂家回收;废润滑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沾油的废抹布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营运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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