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68010传真:0393-8668010 电子邮件:taiqiankaifa@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6月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台前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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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台前县垃圾填埋场场内建设,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侯庙镇苗口村北400米路西 |
台前县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占地(占地面积37352m2),总投资50万元,建设岩棉废料回收利用生产厂房(新增建筑面积1200m2)及生产线,建成后每年可生产岩棉渣压块900万块。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1)发电机燃烧废气、沼气进行预处理(初效过滤+脱硫+脱水+细过滤)后进入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燃烧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由一套处理效率不低于90%的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要求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604-2018)中小型类的标准要求。粉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应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气液分离产生的冷凝废水、发电机组冷却产生的冷却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填埋气收集过程中冷凝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运至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发电机组冷却废水收集后用于场区绿化、降尘;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减震、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废。本项目固废污染源主要为:危废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主要是机械运转产生的废润滑油,该部分危废在2m2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脱硫剂、员工生活垃圾。由于该项目位于填埋区东侧,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及过滤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收集后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废脱硫剂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固体废物处置、存储排放要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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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2 |
濮阳市亨立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只减震器项目 |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园 |
濮阳市亨立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利用建永实业遗留的厂房(已被依法拍卖,后由本项目法人购得)进行建设,二期仅建设一栋彩钢结构生产车间、安置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其他公用工程利用一期,项目建成后产40万只减震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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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一期:切割下料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排气P1筒排放;抛丸废气收集后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P2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喷漆废气采用纤维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P3排放;喷漆烘干固化废气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系统+15m高排气筒P4排放;硫化废气采用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P5排放。二期:投料、密炼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利用密炼废气处理的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营运期粉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一期: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脱脂和钝化水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废水经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道进入市政雨水管网二期:无生产废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密炼机、注塑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污染源一期:一般固废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抛丸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过滤纤维棉、脱脂废液、钝化废液。二期:固废主要为投料、密炼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切割下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抛丸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储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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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3 |
濮阳市百悦照明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LED汽车照明灯具加工项目。 |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园2号厂房 |
濮阳市百悦照明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110平方米,建筑面积1110平方米,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60万件LED汽车照明灯具。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点胶组装废气、焊接烟尘,注塑废气、点胶组装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负压收集,经一套“分子筛+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过滤网+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营运期粉尘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注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为保证循环水质,确需更换时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堤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注塑机、塑料粉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污染源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以及除尘器收集粉尘及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及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以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破碎回用生产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危废桶收集后暂存于10m2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存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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