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和程序规定,经初步梳理、审核论证、沟通反馈等程序,最终确认调整县人社、市场监管等2个部门的11项权责事项。其中:新增职权5项、取消5项、变更名称1项。
各部门要做好调整权责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新增、更名权责事项,要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对取消权责事项,要制定具体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附件:县直部门权责事项调整目录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