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前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台前县审计局关于县妇女联合会2017-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1-01-04 来源:县政府办

(二O二O年十二月 日公告)

2020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共台前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9日,对台前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管理体制及基本职责等情况

台前县妇女联合会是县委领导下的全县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妇联组织建设,积极创新基层组织制度,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妇联干部,对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妇联自办托幼园所等进行规划和管理。台前县妇女联合会机关内设办公室和法规综合部。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事业编制1名。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17年上年结转238614.77元,拨入经费323100.00元,其他收入280000.00元,经费支出576597.53元,年末结余265117.24元。

2018年上年结转265117.24元,拨入经费225000.00元,其他收入644801.00元,经费支出520840.15元,年末结余614078.09元。

2019年上年结转614078.09元,拨入经费943300.68元,经费支出1475601.36元,年末结余81777.41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台前县妇女联合会提供的2017年至2019年度账薄、凭证、电子数据等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县委妇联财政收支情况,财务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需要整改的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杜绝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16728.00元。

(二)差旅费管理不规范4859.00元。

(三)支出原始票据无经手人签字34585.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前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建议县妇女联合会加强经济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县妇女联合会问题正在整改中,对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要求县妇女联合会加强发票的审核管理,补充相关要素,使其规范化;对差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县妇女联合会加强支出审批,严格按照规定列支差旅费,对支出原始票据无经手人签字问题,规范会计核算内容,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收支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妇女联合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县妇女联合会正按照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