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20〕7号关于印发台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20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7日

台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住建部新下发《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思想,以加快园林绿化建设、完善绿化布局、提升绿化档次、增强生态效益为重点,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规划造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挖潜补绿”的方针,加大城区绿化建设力度,全面拓展县城绿色空间,扎实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力争通过1—2年努力,使县城的县容县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51%以上,绿地率达到34.88%以上,人均公园面积达到9.98平方米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以上,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2021年成功跻身国家园林县城行列。

二、实施步骤

攻坚阶段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即宣传阶段、实施阶段、完善整改阶段和申报迎检阶段。

(一)宣传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8月31日)。制定《台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建充实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根据《台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集中攻坚任务分解台账》的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量化。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的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协作配合,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完善整改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任务分解台账,认真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改进提高,县创建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自查合格后,邀请市局、省住建厅相关领导和专家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同时对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汇编和技术报告片拍摄。

(四)申报迎检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31日)。6月20日完成创园申报材料及宣传片的制作及完善工作,6月30日前上报住建部,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模拟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做好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建检查验收各项做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个创建工作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成立台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办公室,下设相关督导组,具体负责创建任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指定1名副职专抓,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县创建办要根据国家园林县城验收标准,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要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制,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所承担的各项创建任务分解好、落实好、完成好,确保取得良好的整体创建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全县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多角度、深层次、不间断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动员,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园林县城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从而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主动性、创造性,为开展园林县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要求,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照责任目标,认真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本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向县创建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县创建办、县营商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行动不力、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附件:台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集中攻坚任务分解台账


台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集中攻坚任务分解台账

类型

序号

考核指标及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一、

1

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县域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编办

2021年3月30日

2

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且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绿地总量相适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

3

园林绿化科研应用:近2年(含申报年)积极应用园林绿化新技术、新成果。

城管局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4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①《县城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否决项)②《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与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审核批准实施。

城管局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5

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否决项)

广电台

城管局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6

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规章、规范、制度。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7

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已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8

公众对县城绿化满意率(%):≥85%

统计局

2021年3月30日

二、

绿

9-11

三绿指标:建成区覆盖率(%)≥38%;绿地率(%)≥33%(否决);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00㎡/人(否决)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12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
1000-2000(含)㎡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计算。

2021年3月30日

13

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1

城管局

住建局

2021年3月30日

14

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

2021年3月30日

15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

2021年3月30日

16

道路绿化普及率(%):≥95%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17

道路绿地达标率(%):≥80%

18

防护绿地实施率(%):≥80%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19

河道绿化普及率(%):≥85%

水利局

2021年3月30日

三、

20

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①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绿地建设符合规划;②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

城管局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21

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控制管理:①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并落实良好;②近2年(含申报年),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扩建中未曾发生大规模(群植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未经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认可而更换行道树树种等现象。

城管局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22

公园规范化管理:①公园免费开放率100%;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园功能完善,设施完好,安全运行;③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23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24

绿道建设管理:①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②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城管局

2021年4月10日

25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城管局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26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假树假花、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等。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27

立体绿化推广: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效果明显。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28

历史风貌保护:①制订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已获批准,实施效果良好;②县城发展历史印迹清晰,老县城形态保存基本完好,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③规划区内道路格局符合县城形态特征,尺度宜人,不盲目拓宽取直;④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征,风格协调统一。

城管局

文广体局

2021年3月30日

29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正常行使职能;②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依法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四、

30

生态保护与修复:①县域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②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现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③自然山体保护完好,无违法违规开山采石、取土以及随意推山取平等现象;④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⑤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孙口镇

城关镇

城管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0日

31

生物多样性保护:①结合风景名胜区、植物专类园、综合公园、生产苗圃等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并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试验研究;②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0。

环保局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32

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①结合风景名胜区、植物专类园、综合公园、生产苗圃等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并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试验研究;(加分)②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加分)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0。(加分)

城管局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33

湿地资源保护:①已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②以湿地资源普查为基础,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③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

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0日

34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292天

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0日

35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水利局

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0日

五、

36

县容县貌:①建成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②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店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③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④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应≥3座/km2,设置间距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

城管局

公安局

市场监管局

2021年3月30日

37

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5%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38

污水处理:①污水处理率≥85%;(否决项)②有污泥达标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60%;③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mm(含)以上的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后两者加分项)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3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否决项)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40

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90%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41

道路完好率(%):≥95%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42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①县城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②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43

无障碍设施建设: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六、

44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0%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45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①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30%;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40%,夏热冬冷地区≥35%,夏热冬暖地区≥30%;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46

林荫路推广率(%):≥60%

城管局

2021年3月30日

七、综合否决项

47

综合否决项: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县城,均实行一票否决:①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城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2021年3月30日

八、宣传汇报

创建材料汇报整理

创建园林县城汇编材料及电子版

各相关单位

2021年5月30日

创建园林城DVD影像资料片

广电台

城管局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