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和《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0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豫退役军人〔2020〕25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做好我县2020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和政府安排工作对象
(一)接收对象
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医疗终结或已完成评残鉴定而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军队编制调整和本人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士官。服现役满5年、8年、12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或晋升军(警)衔的;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或年满55周岁的;因国家建设和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不适宜继续服现役被安排退出现役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府安排工作对象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2019年冬季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1.服现役满12年(含)以上的士官;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士兵;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士兵;4.烈士子女士兵。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3条规定,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2019年冬季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1.服现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2.服现役满上士军(警)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3.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4.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不复学)以及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且持有“通”字或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士官。
二、安置方法
认真贯彻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20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濮政〔2018〕6号)等规定,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科学制定安置计划,强化保障措施,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中央和省直属驻濮单位的安置计划,由濮阳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达。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人数和所属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保障其第一次就业。要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8〕56号)要求,在安置工作中切实做到安置岗位公开、安置条件公开、安置程序公开、安置结果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安置”。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认真回应退役士兵对维护合法权益的殷切期盼,牢牢抓住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改革带来的新机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筹划好、落实好,确保任务完成。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国防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领导。要把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考核内容,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指标体系;对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相关待遇不落实的实行“一票否决”。要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发挥其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拟定安置计划,保障安置工作计划和岗位落实。财政、教育、市场监管、税务、文明办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督导落实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跟踪问效,研究制定约谈机制和处罚办法,对违反安置法规政策,拒绝接收、变相拒收或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通过约谈督促、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做好退役士兵思想政治工作。安置部门要扎实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调查分析工作,深入了解其愿望需求和实际困难,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要加强相关形势政策的学习宣讲,引导退役士兵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做贡献。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兵服务思想,周到细致地为退役士兵办实事、解难题,切实保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保障。要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主渠道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都要依法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退役士兵;在招录政法干警时,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在录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时,优先录用退役士兵。严禁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制定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有偿转移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坚决杜绝应付式安置、上岗即下岗现象,保证安置合格率,确保安置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2020年度台前县退役士兵分配计划表
2020年11月30日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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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台前县退役士兵分配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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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士官安置单位 |
单位性质 |
接收数量 |
台前县生态坏境局环境监测站 |
全供 |
5 |
侯庙镇下属事业单位 |
全供 |
2 |
清水河乡下属事业单位 |
全供 |
1 |
马楼镇下属事业单位 |
全供 |
1 |
打渔陈镇下属事业单位 |
全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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