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购买拆迁安置房?
时间:2020-11-30 来源:县政府办

问题:

我现居住的是拆迁安置房,有部分居住面积需要购买。但当地规定不能用公积金,只能走商业贷款。咨询了当地的政府热线,回复是:此类住房的性质是“福利安置房”,按相关政策不能使用公积金。并强调公积金的具体使用方式,地方可以自行决定。请问:上述作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如何投诉解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第九条第一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有关规定,关于芜湖市制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您可以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咨询,中心网址http://gjj.wuhu.gov.cn,服务热线0553-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