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0-11-20 来源:县政府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68010传真:0393-8668010 电子邮件:taiqiankaifa@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0年11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台前县万锦纺织有限公司年产胆布1400万米项目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夹河乡代庄村西500米路东

台前县万锦纺织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台前县夹河乡代庄村西500米路东,租赁台前县龙星木业有限公司院内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室(租赁合同见附件三),总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胆布1400万米项目。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200m2,仓库360m2,办公区建筑面积为40m2。本项目为新建性质,已在台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410927-17-03-074744),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淘汰、限制类建设项目,允许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废气:无工艺废气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5m3)沉淀处理后沤制农家肥,不外排;喷织废水经1座循环水池(有效容积20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营运期主要为主要为织机、整经机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以及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暂存于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2

台前县正大新型建材生产粉煤灰蒸压砖、混凝土砖、混凝土加气块、墙板、干混干粉砂浆项目

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侯庙镇张楼东村北500米路西

台前县正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台前县正大新型建材生产粉煤灰蒸压砖、混凝土砖、混凝土加气块、墙板、干混干粉砂浆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侯庙镇张楼东村北500米路西,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占地面积为51106.66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生产车间、材料车间、小砖车间、成品车间、办公室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粉煤灰蒸压砖3000万块/年、混凝土砖3000万块/年、混凝土加气块20万立方米/年、墙板10万立方米/年、干混干粉砂浆10万吨/年。

 

1、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原料装卸、堆存扬尘、原料预处理粉尘(建筑垃圾、尾矿废石破碎、筛分粉尘)、粉料入仓粉尘、计量、搅拌系统粉尘、切割粉尘、锅炉燃烧废气、干混砂浆搅拌、包装粉尘、汽车运输粉尘、破碎、筛分等产生的粉尘。破碎、筛分等所有设备置于密闭车间中,颚式破碎机置于地下,车间顶部设置喷淋洒水雾化装置,并在各进料卸料口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粉尘通过各粉料筒仓顶部自带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出风口有组织排放;计量、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布袋除尘器处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湿式切割,切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干粉砂浆搅拌、包装经收尘管收集后与下料包装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燃烧粉尘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建筑垃圾、尾矿废石等储存在密闭原料库,水泥、粉煤灰、石灰粉等粉状物料储存于密闭筒仓内;密闭原料库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存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建筑垃圾、尾矿废石堆场顶部设置洒水、喷雾装置。大气污染物应满足《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19]82号)、《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附件5要求和《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20〕7号)的相关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排放限值。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收集处理后定期进行清掏用于附近农田肥田,不外排。

3、噪声。营运期最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给料机、颚式破碎机、球磨机、上料机、搅拌机、切割机等机械设备,。项目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并采取了相应的基础减振措施、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产废料、废脱模剂桶、沉淀池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粉尘、生产废料、泥渣收集后重新进入生产系统,作为原料使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危险固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3

台前县圣合饲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

台前县侯庙镇武楼村

台前县圣合饲料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约2612m2,总投资1800万元,总建筑面积181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闲置仓库等构筑物,同时购置化制机、粉碎机、风冷筛选一体机、自动打包机、燃气锅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8000吨羽毛粉的生产能力。

1、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冷凝废水、喷淋塔废水/真空泵废水、锅炉排水、反渗透浓水和生活污水。冷凝废水、喷淋塔废水和真空泵废水,要求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冷却系统;反渗透废水、锅炉排水。要求建设1座20m3收集池,收集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1座1m3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废水经1座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水解、烘干、冷却、筛选、粉碎和包装工序恶臭以及真空泵恶臭、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水解、烘干、冷却、筛选、粉碎均配套安装有负压管道收集系统;包装工序安装有集气罩;整个生产车间安装负压收集系统;真空泵采用全密闭整体抽风。废气收集后进入“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却、筛选工序粉尘负压管道收集后经1套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粉碎粉尘经负压管道收集后经1套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工序粉尘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含尘废气处理后进入“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高于屋顶1.5m的烟道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濮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要求;油烟废气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表1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生产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废包装材料和除杂(筛选)工段筛选出的废渣经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生产;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膜经收集后厂家回收不在厂区存放;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存储排放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

4、噪声: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的噪声,经设备减震、优化车间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要求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