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0-10-23 来源:县政府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8668010传真:0393-8668010 电子邮件:taiqiankaifa@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台前县纬七路(45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0年10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柳桥羽绒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羽绒(羽毛)水洗制品项目

台前县吴坝镇郑三里村西300米路北

河南柳桥羽绒有限公司

河南柳桥羽绒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羽绒(羽毛)水洗制品建设项目位于台前县吴坝镇郑三里村西300米路北,占地面积55457m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0万元。该项目已经台前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代码:2019-410927-19-03-03978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和选址符合吴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粉尘、曝气池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天然气锅炉燃烧的烟气和食堂油烟。曝气池内要加入除臭剂,缩短曝气时间,同水洗工序及烘干工序废气一同收集后引至1套生物滤塔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却机要全封闭作业并配套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位于密闭灰房内,设备与布袋除尘器通过管道相连,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于密闭灰房中,经自然沉降后,粉尘无组织排放;分拣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要位于密闭灰房内,设备与布袋除尘器通过管道相连,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于密闭灰房中,经自然沉降后,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速度和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单元要进行收集,并设置风机,恶臭气体经收集后引至1套生物滤塔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锅炉烟气要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15米高排气筒”,锅炉废气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食堂油烟要配套建设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能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对小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羽毛绒水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项目单位要建设一座规模12000t/d的污水处理站,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捞毛预处理+调节池+A2/O生化+二沉池+反应三沉池+臭氧消毒工艺”,羽毛绒水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台前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应满足《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2008),同时满足台前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全自动控制水洗机、冷却除灰机、分拣机、打包机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音、绿化吸声及距离衰减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营运期各种废物要妥善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