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600吨制剂、助剂及烟嘧磺隆项目拟选址位于濮阳市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600吨制剂、助剂及烟嘧磺隆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濮阳市台前县产业集聚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建设年产5600吨制剂、助剂及烟嘧磺隆项目。主要生产技术为化学合成及复配;主要设备为反应釜、制冷剂、冷凝机、离心机、干燥机等。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总 联系电话:1351390010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1-65350526
电子邮箱:969451146@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30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工作方案;
(2)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3)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工程建设内容及环境合理性,对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述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时反映有关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