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环境监察大队13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列入“双随机”污染源数据库里的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为每季度50%)、一般排污单位(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数量1:3比例抽取)共计41家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