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9〕82号关于公布实施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时间:2019-11-28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4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62号)、《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濮国土资发〔2017〕1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城区和侯庙镇等四个镇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更新调整成果已通过验收,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望认真贯彻执行。

本次更新调整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没有在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范围内的周边地区比照已公布的毗邻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执行。《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台政文〔2014〕118号)同时废止。

附件:1、台前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览表

2、侯庙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览表

3、打渔陈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览表

4、马楼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览表

5、吴坝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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