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9〕39号关于印发台前县2019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0-20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2019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10日

台前县2019年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县冬季清洁节能取暖工作,促进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突出既保白云蓝天、又保百姓冷暖的工作理念,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统筹结合“乡村振兴”“百城提质”“生态台前”等重大战略,加快建设现代清洁、节能取暖体系。

二、目标任务及内容

台前县2019年度能效提升总任务:县城区既有建筑18.6万㎡,农村既有建筑24万㎡。

(一)县城区既有建筑目标任务

县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税务局、一高、人民医院、移动公司、烟草公司、脱贫攻坚指挥部、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农商银行东街支行、人寿财险等单位,蓝天花园、东晟花园、绿苑东区、绿苑西区、馨苑小区等住宅小区为具体改造项目,总面积约25万㎡,确保完成18.6万㎡任务,超出面积计入2020年任务。

(二)农村既有建筑目标任务

在全县7个乡(镇)展开,具体乡(镇)为:城关镇、孙口镇、吴坝镇、夹河乡、后方乡、打渔陈镇、马楼镇,总面积约24.4万㎡,确保完成24万㎡任务,超出面积计入2020年任务。

改造内容

根据《濮阳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我县建筑能效提升建设达到30%以上,改造内容如下:

1.保温隔热墙面:含税单方造价约80元-120元/㎡;

2.保温隔热屋面:含税单方造价约150元/㎡;

3.空调用能系统改造:800元/台;

4.外门窗(塑钢、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含税单方造价300元-400元/㎡;或保温窗帘,约15元/㎡;

5.照明系统(高效节能光源):含税单方造价2元-10元/㎡。

三、实施主体

1.施工招标。县城区既有公共建筑项目由各单位作为招标主体,既有居住建筑由县住建局或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招标主体;农村既有建筑由各乡镇作为招标主体。

2.购买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全过程服务,统一由县住建局作为招标主体。

四、资金补贴

根据《濮阳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濮阳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濮政办〔2018〕67号),对于县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5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0%,县级配套资金40%,差额部分由各单位承担;对于农村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71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其中中央补贴资金60%,县级配套资金40%,差额部分由农户承担。

五、工作要求

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各乡镇、相关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不折不扣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贯彻落实,凡因懈怠、观望、落实不力导致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将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