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拟选址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吴坝镇郑三里村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台前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濮阳市台前县吴坝镇郑三里村西
项目概况:台前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拟选址位于濮阳市台前县吴坝镇郑三里村西,项目占地19亩,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投资总金额为5200万元,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10000m3,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6000m3/d,二期建设规模为4000m3/d。项目主体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2/O+深度处理”的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标准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备控制、办公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极大改善区域水体生态环境,减少生产、生活对当地地表水体的污染。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局长 联系电话:13839380706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0371-65350526
电子邮箱:525090222@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30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工作方案;
(2)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3)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工程建设内容及环境合理性,对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述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时反映有关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