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6〕23号关于承接市下放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
时间:2016-11-30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产业集聚区: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县(区)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濮政〔2016〕2号)要求,经严格审核论证,县政府决定承接市下放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共18项,列入县直相关单位职责。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认真做好下放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要加强对承接落实事项的后续监督和管理,确保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规范运行。

一要按照《台前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及时上报县编办。

二要及时调整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和调整;扩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开内容、范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施审批单位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少前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防止出现监管“空挡”。

附件:台前县承接市下放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汇总表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