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前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政〔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对一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现予公布。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落实。
附件:县政府决定调整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