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俊海(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 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
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魏志峰(副县长)
李 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天恩(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范中生(县公安局局长)
汪长海(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顾朝磊(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付山寅(县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汪玉光(县委编办主任)
薛加勇(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刘元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栋(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传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文才(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宋来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延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 宏(县水利局局长)
丁敬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玉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杜希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凤霞(县民政局局长)
李加文(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张东霞(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金春(县商务局局长)
王学军(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杨厚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马进仓(台前供电公司总经理)
郭焕英(县财政局副书记、财税监督检查办主任)
孙玉金(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吉振习(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海森(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延科(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李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顾朝磊、薛加勇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付山寅、刘元林、张传和、张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组建攻坚专班,专班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