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9〕16号关于印发台前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29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 月26日

台前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一〔2019〕113号)精神要求,切实做到精准实施控辍保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要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主线,以避免学生失学辍学为目标,以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为保障,持续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不断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到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切实保障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控辍保学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控辍的工作机制。县教育部门要履行教育主管部门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成立控辍保学领导组织,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有效开展。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县司法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县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县人社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县共青团、妇联、残联、村(居)民委员会等群团及基层单位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协同创建良好育人环境。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要全面掌握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督促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主动与家长沟通,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并办好相应的电子学籍。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政府或县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建立控辍保学月报制和责任督学制,定期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动态管理,发布辍学预警通报,及时妥善做好学生复学保学工作。

四、完善各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扶贫,精准施策,避免因贫失学辍学。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扶贫、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扶贫方案,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的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确保学生不因贫辍学。

(二)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改善条件,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失学辍学。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认真组织实施“十三五”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标准要求,实施重点项目,依法保障学校用地,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标准。加快“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

(三)提升教学质量,注重内涵,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失学辍学。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培养全科教师、招教等手段,充实农村中小学校师资力量。加大对农村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选派县城校长和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同时,因地因校制宜,把对学习困难学生、思想心理有问题学生的帮扶转化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转化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其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四)聚焦特殊儿童群体,完善关爱帮扶机制。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关爱和教育。针对留守儿童,推行“代理妈妈”制、建设留守儿童之家、设立亲情电话等工作形式,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对残疾儿童,根据儿童残疾的不同情况,采取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解决入学问题,对无法到校就读的孩子,通过送教上门让孩子接受教育。

(五)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对各乡(镇)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学校给予表扬或表彰,对措施不力、辍学率未控制在目标以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台前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久虎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刘 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明启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郭焕英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县政府财税监督

检查办公室主任

尹义栋 县扶贫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何忠庆 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黄广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段瑞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崔 兆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侯典磊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孟君红 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清阳 团县委副书记

仝 君 县妇联副主席

李 伟 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文超 侯庙镇党政办主任  

程宝宪 清水河乡组织委员

曹秀云 马楼镇人大副主席

谭向阳 后方乡副乡长

王秀军 城关镇副主任科员

李振大 孙口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李玉凤 打渔陈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汪伟才 夹河乡副主任科员

王 振 吴坝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赵明启(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