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26 来源:县政府办
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号)以及豫财监(2019)10文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2019年10月10日结束。

检查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二、检查行业和重点

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县直有关部门可会同医保部门选取部分医药企业开展检查,重点关注药价的成本构成和销售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追责,为完善医保政策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

(二)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地方金融、扶贫、环保等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可选取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和融资平台公司开展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可结合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选取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可选择部分生态环保企业开展检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三)围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代理记账专项检查。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扶助小微企业,可选择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情况,切实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会计服务,为鼓励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接上级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我县今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选择与环保、扶贫工作相对密切的部门作为检查重点,具体为医保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污水处理厂五个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今年是机构改革到位后履行会计监督检查职责的第一年,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监管理念,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管理性和建设性作用。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充分保障检查经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力量,保证检查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法开展会计监督,切实加大对会计造假、编制多套财务报表、偷漏税款等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执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对违法违规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切实增强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沟通,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审计、税务、国资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四、工作部署

被检查单位应认真做好检查准备,于6月27日前将如下资料报送到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股420房间。

2018年度账册、凭证,2018年度预算报表、决算报表。

单位需同时上报:1.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应包含单位职能、内设股室及所属二级机构;2.单位财务情况说明。包含局机关帐套设置、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帐套设置。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