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8〕38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1-06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贯彻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1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台前县委关于印发<台前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促进牵头整改事项全面整改、落地见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反馈事项、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单位

(一)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长久以来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1.关于“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提高各部门执行力,狠抓检查落实和考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实处,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关于“长久以来基础设施短板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紧紧围绕“夯基础、补短板、破瓶颈”,采取“向上争、对外引、自己筹”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谋划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实施一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利用2—3年时间,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问题。城市建设方面,投资1.59亿元,新建或改造经二路、金水南路、经三路、长庆路、长财路等18条道路,2018年11月底全部竣工通车;总投资2.03亿元,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建成投用;投资1.23亿元,县产业集聚区供水及管网配套工程2018年底前开工建设;总投资3.5亿元,生物质热电联产及供热管网建设工程2018年11月中旬建成投用;概算总投资约17亿元,台前县LNG分拨中心项目、饮用黄河水水源地建设工程和静脉产业园等项目2019年开工建设。环保方面,投资5600万元,金水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3月份完工;投资2.8亿元,梁庙沟生态湿地工程2019年12月份完工。教育方面,投资1.5亿元,县综合体育中心2019年3月完工;概算投资1.2亿元,县产业新城实验学校2019年3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底完工;概算投资7000万元,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吴坝镇、夹河乡、马楼镇安置区小学及夹河幼儿园2018年底开工,2019年底完工。卫生方面,总投资3.8亿元,县人民医院新区综合医院业务综合楼及医养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2019年12月份主体竣工;总投资6000万,县中医医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2019年2月底开工建设。文化方面,投资3000万元,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任务2019年上半年全部达标。农业农村方面,投资8300万元,2018年谋划的第一批43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2018年11月底全部竣工验收;投资3208万元,46个贫困村提升工程2018年12月底全部竣工验收;投资3.95亿元,台前县引黄灌溉调蓄工程2019年3月底完成土方工程建设,2020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投资4540万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11月中旬完工;投资1700万元,夹河乡八里庙、卢庄和侯庙镇宋坑、许集4个村庄的污水处理和户用厕所改造试点2019年3月完成建设;投资7000万元,万头标准化养驴场2019年6月底完工。

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委农办、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扶贫办、县农牧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

3.关于“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谋划、争取、实施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到2020年,有效破解跨行政区交通不畅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交通网络,着力打造豫鲁两省交界的重要综合交通枢纽。概算投资47.33亿元,台辉高速公路(台前至濮阳段)2019年9月具备通车条件;概算总投资4.6亿元,台辉高速公路引线工程2019年底基本完工;概算总投资5.49亿元,南环路项目2019年底全线贯通;总投资3.0亿元,南外环项目2019年5月启动实施;估算投资3.1亿元,东北环项目2019年5月启动实施;概算投资1.4亿元,后许楼—李胡、胡庄—李胡、后王集—小康大道、X004—姜庄旅游路等12条农村公路2018年12月开工;概算总投资17.8亿元,孙口黄河公路大桥项目2018年12月开工建设;概算总投资7235.2万元,台前县新区综合枢纽站2018年12月底完工。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

(二)扶贫项目落实不够有力。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不力,监管指导不到位。马楼镇社区道路工程(涉及资金681万元),合同工期为3个月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用了4年时间。计划今年新建的5个养驴场,截止到7月中旬还未确定建设方案。

1.关于“扶贫项目落实不够有力。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不力,监管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科学谋划扶贫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项目谋划和建设过程中,加大项目考核力度,认真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奖惩制度,对项目审批工作、项目开工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充分调动项目主管单位的积极性,确保按照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督导督查组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建设的日常督导,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排名”和备案销号制度,逾期未完成的,严厉追究责任,确保扶贫项目尽快建成并持续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关于“马楼镇社区道路工程(涉及资金681万元),合同工期为3个月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用了4年时间”问题

整改措施:该项目于2014年6月份招标,工期为90天,实际是于2017年10月份竣工。项目建设延期原因是责任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沟通协调不到位,致使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十分缓慢,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针对该问题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在今后的项目立项时,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对项目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提高项目立项的精准度。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协调沟通及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台账,挂图作战,严肃追究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确保扶贫项目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关于“计划今年新建的5个养驴场,截止到7月中旬还未确定建设方案”问题

整改措施:成立“推进养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导全县养驴场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日常督查检查,每周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严厉问责,确保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

整改期限:2018年11月底

(三)对《2016年度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重视不够,报告中指出共有贫困家庭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贫困家庭高中生助学金补助等6项扶贫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涉及资金540余万元,县政府没有部署专项整改,纪委也未介入调查,致使2017年度同样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加强对财政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监管力度,组织县教体、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加大我县贫困户农村合作新型医疗资助个人缴费政策落实力度,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对贫困人口的医保缴费资助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逐年开展。二是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确保每年农村低保标准高于脱贫线;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确保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三是建设学籍和寄宿生信息共享数据库,自2018年起,每年10月30日前,由县教体局收集全县在校生学籍和寄宿生信息,并及时将扶贫数据库与学籍和寄宿生信息共享数据库进行比对,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确保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不漏一人。四是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集中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对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四)扶贫资金投入与项目推进不匹配,2017年因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缓慢被省委省政府约谈,2018年上半年扶贫资金拨付仍然靠后。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扶贫项目责任具体到单位,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点,使扶贫项目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对资金支出连续2次排名最后的责任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县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三个督导组,同时,县财政局由科级干部带队,成立三个督导组,相互协同作战,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进行督导,使每个扶贫项目细化到督导成员,切实督促责任单位加大施工力度。二是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报账,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对已完成招标并开工的扶贫项目,县财政局发函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拨付30%预付款,要求责任单位根据施工进度进行阶段性报账,按照比工程实际进度低10%的比例拨付工程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款的80%拨款。三是强化时间观念,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要倒排工期,确保扶贫项目11月底前全部竣工,12月10日前全部办理决算。确保全县统筹整合资金支付比例达90%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比例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委农办、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农牧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商务局

整改期限:2018年12月10日前

(五)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公车外出无登记审批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公务用车全部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加强公车监控平台管理,监督公车运行情况,对公务用车离线或信号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回访,防止违规使用公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县纪委机关联合印发《台前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监督举报线索处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和举报线索处理程序,安排专人负责举报线索的受理和处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对全县党政机关保留的39辆一般公务用车标识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损毁的公务用车标识进行重新粘贴,对故意损坏或卸掉公车标识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用车审批、车辆保养维修、加油管理等具体事项,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

(六)扶贫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社保资金闲置较多,财政资金未有效利用,社会保障功能未充分发挥。2017年末,县财政局结余闲置低保、医疗救助资金共1500余万元;县民政局闲置孤儿生活救助资金130余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中“低保资金年终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规定,2017年底形成的低保、医疗救助结余资金已分别于2018年7月底、6月底发放完毕。二是县财政局将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基础数据分析,根据低保对象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滚存结余等有关数据,认真测算下年度城乡低保资金需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对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群众知晓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财政资金管控制度不健全。2016年10月,县财政局所属隆泰担保公司将300万元扶贫贷款担保基金转入台前农业银行,无批准人签字,原始单据至今未制作凭证入账。马楼镇社区道路工程招投标、合同履行不规范,投资评审报告造假。部分乡镇政府大量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等,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1.关于“资金调账户”问题

整改措施:2016年1月份,扶贫办将1000万元扶贫担保基金拨入我公司在台前农商行开设的扶贫担保基金专户,公司代管这笔资金,用于扶贫贷款的担保。为了使这笔资金发挥最大的杠杆作用,2016年7月20日,经县扶贫办领导同意批准将300万元调入在农行开设了一个扶贫担保基金专户专用账户,用于在农行的扶贫贷款担保。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这笔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0日全部收回农商行专用账户。今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控此类问题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隆泰担保公司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关于“原始凭证没有入账”问题

整改措施:接到反馈意见后,县财政局马上召开相关人员会议,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扶贫贷款资金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0日全部收回农商行专用账户,2018年9月3日完成手续录入。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入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隆泰担保公司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关于“马楼镇社区道路工程招投标、合同履行不规范,投资评审报告造假”问题

整改措施:县财政局部门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对部分工作流程进行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施工企业造假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投资评审中心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关于“部分乡镇政府大量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整改措施:县财政部门将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严把资金审核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对各乡镇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努力减少使用现金拨付工程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脱贫攻坚工作谋划还不够科学精准,有的项目选择结合台前的实际不紧密,扶贫车间利用率不高,全县享受政府补贴的79个扶贫车间,有的已停产倒闭或处于半停产状态。

整改措施:明确台前县发展方向,积极培育优势产业项目,加强入驻扶贫车间筛选和管理,针对扶贫车间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全县享受政府补贴的扶贫车间摸排,对停产的车间采取多种措施帮助整改,争取早日开工;对已经复工无望的扶贫车间,拟退出政府补贴行列;2018年12月前,完成扶贫车间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引进并鼓励龙头企业利用扶贫车间设立卫星工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帮带作用,提高扶贫车间入驻企业抗风险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局、县工信科技委、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八)没有跳出就扶贫抓扶贫的思维模式,没有充分利用现有工业企业优势积极探索有效带贫模式,羽绒及服饰加工、机动车配件和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层次、产业链附加值较低,吸纳贫困户就业有限。

整改措施:充分利用对口帮扶地市和高校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水平。打造完整产业链条,培育种养、加工、销售企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壮大支柱产业规模,营造支柱产业发展环境。加大贫困群众培训,根据全县建档立卡劳动力信息台账,将全县未脱贫、未就业、未培训名单按照乡镇分开,有计划地组织群众参加技能培训,到2018年底,完成未脱贫且未就业人员培训率80%的目标。系统梳理能够为贫困人口设置的岗位,详细制定岗位设置计划,提高吸纳贫困户就业人数,促进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全覆盖,增加困难人口工资性稳定收入。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工信科技委、县农牧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九)绝大多数村级产业和集体经济收入还是空白,没有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

整改措施:对村级产业和集体经济收入进行全面摸排,列支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村产业和集体经济项目发展,鼓励贫困村成立专项合作社,对接种养企业,联结贫困群众,发展村集体经济。将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扶贫车间等固定资产明确为村级集体资产,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对发展能力较弱的村,以入股大型企业、参与企业发展的方式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打造“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局、县扶贫办、县工信科技委、县工商质监局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十)涉及扶贫领域的医疗、教育、民政、金融、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相关政策落实也有差距。

1.关于“健康扶贫”政策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开展贫困人口慢病签约,重点加强对已签约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行困难群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每日登记贫困人口住院登记情况,每月将住院减免住院押金人次等汇总上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构建“一站式”就医结算平台,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均可在同一个窗口全部完成各类医保报销。加大贫困村医疗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个贫困村都有一名合格乡村医生和标准化卫生室,2018年12月底前实现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计委、县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关于“教育扶贫”政策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建设学籍和寄宿生信息共享数据库,自2018年起,每年10月30日前,由县教体局收集全县在校生学籍和寄宿生信息,并及时将扶贫数据库与学籍和寄宿生信息共享数据库进行比对,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确保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不漏一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不上交贫困证明及银行卡号的建档立卡学生和在外地就学、其学籍也不在本县的建档立卡户学生,派专人到为其讲解国家的资助政策,确保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县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关于“社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对全县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社会福利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标准,确保政策落实精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4.关于“金融扶贫”政策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切实强化金融扶贫工作,着力提升提高获贷率,努力实现金融扶贫受益全覆盖,建立户贷户用情况周报、月报制度,督导通报乡镇、合作银行户贷户用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天一排名,每周一通报,确保查实摸清全县贫困户贷款基数和贷款需求,认真统计分析贫困户小额信贷潜力,明确信贷帮扶措施,做到应贷尽贷。组织银行、乡镇对乡镇户贷户用情况开展调查,登记成册,逐户标注未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原因说明,不断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新模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县金融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关于“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政策落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和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使每项优惠补贴落实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手中。二是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台账。由县人社部门结合县工商、税务统计等相关部门,对各个企业进行摸排,掌握工人信息,对每一个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让其全部享受到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整改期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整改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10月25日前,县政府办召开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会,传达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扶贫领域反馈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责任分工。

10月31日前,各有关责任单位根据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2月16日)

1.自查自改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立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积极开展整改。

2.推进落实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

11月下旬,各责任单位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县政府办适时召开阶段性整改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情况汇报并部署工作。

3.材料汇总阶段(12月1日至12月16日)

12月5日前,责任单位向县政府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12月10日前,起草形成县政府办牵头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汇报。

(三)持续整改阶段(12月16日之后)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持续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科学统筹,持续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各直接责任单位、各配合责任单位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全面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各直接责任单位、各配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涉及整改事项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扎实推动整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各直接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照部门职责,细化整改任务,研究具体举措,积极推进整改。各配合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推动巡视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实行台账管理。各直接责任单位、各配合责任单位都要建立各自的工作台账,做到责任清、措施清、节点清、标准清。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分类推进实施,个性的、单一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共性的、普遍的问题专项治理、强力攻坚,需要长期整改的跟踪落实、持续发力,做到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可跟踪、可评价、可追责。

(三)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办公室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局,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印发督查通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