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14时左右,在台前县马楼镇第二中学教辅用房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马楼镇第二中学“12·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县政府牵头,县监察委、公安局、总工会、安监局、教体局、住建局等单位派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科学分析事故原因、准确认定事故性质、严格划分事故责任,认真做好“12·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人:孙振华 联系电话:2202299
附件:台前县马楼镇第二中学“12·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2018年12月11日
附 件
台前县马楼镇第二中学“12·1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志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顾朝磊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丁敬运 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王 维 县纪委监委第四监察室负责人
田海兰 县总工会主任科员
刘 涛 县教体局主任科员
焦忠利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怀峰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孙振华 县安全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秦增强 县安全监管局事故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