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8〕74号关于成立台前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时间:2018-09-30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组

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王俊海(县长)

副指挥长:王小鹏(副县长)

成   员:张鲁海(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王兴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磊(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振武(县农牧局局长)

范中生(县公安局局长)

张传和(县住建局局长)

王文才(县城管局局长)

赵兴波(县卫计委主任)

刘元林(县发改委主任)

王金春(县商务局局长)

郭延勤(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张玉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海涛(县林业局局长)

宋来艳(县工信委主任)

杨厚刚(县食药局局长)

蒋 坤(侯庙镇镇长)

兰 锐(清水河乡乡长)

王广昌(马楼镇镇长)

孙常玉(后方乡乡长)

姜士波(城关镇镇长)

刘本更(孙口镇镇长)

张传明(打渔陈镇镇长)

李恒山(夹河乡乡长)

毛开文(吴坝镇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牧局,刘振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办公室下设9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县政府办

成员单位:县农牧局

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组织有关政策措施的起草和修改,协调各部门的沟通。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二)防治组

组长单位:县农牧局

成员单位:县卫计委、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制定防控预案和防治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全县防控措施建议。制定疫情报告和诊断程序。指导开展疫情监测,做好预警预报,根据疫情指导地方采取隔离、封锁、扑杀、消毒和强制免疫等措施。一旦发生疫情,3公里范围内执行扑杀令,3-10公里范围内严密封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坚决、迅速、到位。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释和诊治。

(三)消毒站设置组

组长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负责出入境过往拉运生猪车辆的检查及消毒。对经铁路、公路进入我县境内的生猪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监督、检查和登记。负责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管理,对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的车辆必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才能承运和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配合农牧部门在省境入口处设立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及疫区封锁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县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保障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理所需资金,包括监测预警、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工作经费。保障储备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物资所需资金及扑杀畜禽的补偿资金,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安排动物防疫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协调防护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应急生产。

(五)市场监管组

组长单位:县食药局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负责关闭疫区生猪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对受威胁区的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实施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行为,严防病死猪流向餐桌。在我县发生疫情,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六)检疫监管组

组长单位:县农牧局

成员单位:县食药局、县工商质监局、各乡镇政府

严禁非洲猪瘟疫区内的相关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调出,严禁高风险区内的生猪(包括种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调出。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宣传组

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农牧局、县卫计委、各乡镇政府

负责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宣传,加强审查和监管,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养殖者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强化生物安全管理意识。

(八)督导组

组长单位:县督查局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

对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检查。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科技组

组长单位:县工信委

成员单位:县农牧局、县卫计委

负责编印防治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防治应急咨询,普及防控常识。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