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8〕26号关于收回以前年度专项债券资金重新 安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8-18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预〔2017〕2号)第二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行专项债券偿还专项债务本金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不得长期滞留国库。安排用于项目建设的债券资金,因各种原因导致支出进度偏慢或无法支出的,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收回重新安排用于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6年—2017年度结余的、无法支出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484.834495万元收回,其中:

1.2016年住建局S101排水及四线入地项目结余53.38万元。

2.2016年住建局经四路(纬六—纬七)路面及排水工程正在评审,目前122万元资金无法支出。

3.2016年林业局迎宾大道绿化项目,因部分路段未拆迁,不具备绿化条件,部分路段由其他部门绿化,该项目结余1713.266403万元。

4.2017年县委组织部农村党群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结余40.940652万元。

5.2017年产业集聚区羽绒及服装加工产业园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建设,结余4555.24744万元。

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以下项目:一是南孟村、司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4534.056万元;二是张塘坊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950.778495万元。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