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8〕17号关于印发台前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10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5日

台前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15号)、《濮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濮农字〔2017〕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

2018年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8万亩,其中小麦28万亩、玉米14万亩,玉米与小麦重叠14万亩;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8万亩,其中大豆8万亩,大豆与小麦重叠8万亩。“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以及小麦、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2012年一2020年)等,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和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优先将23万亩高标准粮田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大豆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项目征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村。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县农牧局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全面开展划定工作。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图上作业。

4、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018年3月份开始,县农牧局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市农业畜牧局报告“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2)。市农业畜牧局将适时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制、“六优四化”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2月底前)

“两区”划定工作以县为基础推进,县政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县划定工作方案报市农业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摸清地块底数,完成图上作业(2018年3月底前)

“两区”划定工作要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完成图上作业。

(三)形成全面划定成果(2018年12月底前)

要全面推进“两区”划定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市农业畜牧局。在确保“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2018年12月底前)

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农业畜牧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分工。县政府成立“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畜牧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主动提供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县发展改革委要将全县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粮田、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与全县“两区”划定工作有机衔接,县财政局要做好“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主体责任。县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核。按照省政府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县农业畜牧局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县农业畜牧局、国土资源局和发展改革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价考核。县政府将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度情况及成效纳入考核范围,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积极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