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8〕15号关于转发台前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23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台前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 年5月15日


台前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切实抓好省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34号)及《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濮阳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18〕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资产出租出借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通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出租房产资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等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房出租出借等问题进行核实审查

1、单位房产、地产资料和公房出租有关资料移交情况;

2、公房出租情况(坐落位置、面积、2015~2017年租金票据等);

3、出租合同到期的办公用房收回情况(房屋位置、面积、用途等);

4、公房租赁、对外投资担保是否符合《合同法》及《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政办〔2012〕35号)文件要求;

5、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等资产用途(坐落位置、资料等)。

(二)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巡检

1、单位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是否出现反弹情况,是否存在“门中门”、“专属空间”等问题;

2、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多处办公室、虚设办公桌等问题;

3、领导干部由于工作岗位或职级变动、办公场所调整改造等原因重新调整办公用房,报送相关备案材料情况;

4、腾退的办公用房行移交处理情况;

5、下属企业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6、行业协会商会占用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三)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清查

全县县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县党群、行政、事业单位开办且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凡是出租出借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均属清查范围。

1、出租出借房屋等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坐落位置、权属情况、面积、账面价值等);

2、企业国有资产租赁出借的内部管理制度;

3、单位同意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会议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以公开招租或评审、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单位集体研究等方式确定的出租出借价格、承租时限。

5、合同签署情况;

6、承租(借用)方情况(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7、租金收入和入账情况等。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22日)

全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要求抓紧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组织做好思想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

各单位要填写自查表,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由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时带回。

(二)专项检查阶段(5月 23日~6月11日)

专项治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县财政局牵头,县审计局、教育局、卫计委、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配合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测量等形式开展工作。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2日~6月28日)

全县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发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深入分析产生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紧迫、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延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专项治理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搞好自查,查找本单位办公用房、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问题,实事求是写出自查报告。

(三)严格督查问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对专项治理工作全程督导,发现工作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不配合检查的单位,进行问责追究,责令立即整改。

(四)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