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8〕5号关于印发台前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3-09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26日


台前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督促各乡(镇)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做好我县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2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8〕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通过开展卫片检查,评估各乡(镇)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责任情况;督促依法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国土资源;评估检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在收到卫片图斑数据前,可利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先行开展相关工作。

土地卫片图斑是指国土资源部把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与国土资源部综合监管平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审批等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附遥感监测图斑截图后,通过土地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的图斑。要重点核实未套合上的遥感监测图斑。

矿产卫片图斑是指国土资源部把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矿业权等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后,通过矿产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下发的图斑。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

1—2月,乡(镇)分别制定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启动卫片检查工作。

(二)查处整改阶段

1—6月,县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认真开展核查整改工作,结合实际逐宗制定整改措施,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立即组织查处;对已经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结合乡(镇)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指导督导乡(镇)进行整改。适时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推动工作开展。县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卫片办)将按照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县政府要求,组织对各乡(镇)卫片检查工作进行督导,重点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面积20亩以上、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报拆除以及疑似违法图斑宗数较多的乡(镇)进行实地核查。对其中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县政府依据各乡(镇)卫片整改及日常执法工作情况等,在4月底5月初开展约谈工作。各乡(镇)在6月30日—12月31日期间,查处整改工作有新进展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以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补充填报查处整改结果。

(三)审核验收阶段

各乡(镇)要于4月25日前完成对应拆除图斑的拆除复耕工作,报县卫片办进行初步验收。

5月1日—10日,迎接市政府对已拆除图斑的检查验收。于5月10日前完成违法整改及责任追究工作,并完成土地矿产卫片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工作。

6月1日—20日,各乡(镇)按照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反馈结果进行整改,由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土地矿产卫片信息系统上报最终数据。同时将自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市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中的数据要与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报省国土资源厅的数据汇总结果一致。

6月25日前,全面做好我县土地矿产卫片整改工作,迎接省、市政府的检查验收。省政府将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四、信息和成果上报

(一)报县卫片办备案材料

2月底前,各乡(镇)要将本辖区开展2017年度卫片执法工作通知、工作方案、政策性文件及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经验做法等材料报县卫片办备案。

(二)月度工作进展及整改成效

从2月起,每月20日前各乡(镇)通过电子邮件向县卫片办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成效,主要包括拆除复耕复绿图斑宗数及耕地面积和完善用地审批手续的图斑宗数及耕地面积。县卫片办每月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及时专门报告。

县卫片办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方案推进工作,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展,督促各乡(镇)抓好任务落实。

(三)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情况

县政府将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问责,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典型案件。县政府将在挂牌督办、公开通报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市卫片办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约谈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约谈情况、开展警示约谈工作的通知、方案以及有关领导在约谈会上的讲话、媒体宣传报道等材料一并上报。在启动问责程序后的5个工作日内,县政府将启动问责情况一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乡(镇)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变更,形成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国土、住建、城管、发改、财政、林业、农业、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合力,强力推进。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作为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在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的基础上,加大整改力度。按照“拆除一批、完善一批、补办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到三个“凡是”,即凡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特别是单宗面积大和占用耕地的地块,要抓紧组织报批材料,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凡是对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要立即组织拆除,并复耕复绿到位,消除违法状态;凡是对抗执法不配合整改的,一律拆除复耕。

县卫片办牵头做好协调组织工作,督导乡(镇)做好图斑核查、规范查处、整改落实、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组织对拆除图斑的逐宗实地验收工作,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制定警示约谈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16〕88号)、《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濮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濮办〔2012〕59号)文件要求,多措并举,铁腕整改,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共同完成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部各业务部门要按照豫国土资发〔2018〕12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做好相关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

土地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要做好工作衔接,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全部卫片图斑的合法性判定,逐图斑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对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要立即组织查处。执法监察部门要用好土地变更调查中已经取得的核查结果、举证资料;对需要举证但土地变更调查中尚未举证的疑似违法用地,或是已经拆除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要借助土地变更调查“互联网+举证”APP工具进行举证,确保土地卫片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土地卫片检查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要纳入下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要确保数据填报的严肃性、真实性。填报人填写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表格时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县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或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各乡(镇)、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自行配备年度土地矿产卫片监督检查外业核查设备的通知》(豫国土资办明电〔2017〕58号)要求,积极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备必要的外业核查设备,发挥现代科技对执法监督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三)加大重点图斑、重点区域的核查检查力度

各乡(镇)要切实加大对重点图斑的检查。要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报拆除以及重点矿区、重要矿种图斑中选取重点图斑,直接进行核查。县卫片办要结合遥感监测重点图斑分布情况,在上年度被约谈问责地区、国土资源部要求进一步核实的违法相对严重地区、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结果差异较大地区中选取重点区域,直接进行检查。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指导推动各乡(镇)按照要求做好卫片检查各项工作。

(四)严格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各乡(镇)、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履职尽责,继续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发〔2014〕117号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查处。要将严格执法的理念切实落实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坚决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并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对卫片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理前,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坚决防止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积极消除存量违法用地,对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下发的全天候遥感监测图斑、不实耕地及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一并纳入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予以从重从严从快打击。

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过程中,法院、检察院、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案件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和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以及国土资源联合执法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阻挠、妨碍执法、暴力抗法、拒不配合查处、取证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置,对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迅速立案侦查;法院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立案,迅速执行;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党政纪责任时,要立即立案调查,及时处理。

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对全县案件查处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重大、典型案件,要直接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并处理到位,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强化约谈问责成效。

切实提高约谈工作的严肃性,有效发挥约谈的警示震慑作用。坚持以县政府为约谈主体,由县政府负责人对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继续坚持开门约谈,邀请县主要新闻媒体参加,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确定约谈对象时,不仅要把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乡(镇)纳入约谈范围,同时要将存在虚报瞒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及时以及日常执法评估考核问题突出的乡(镇)纳入约谈范围。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濮办〔2012〕59号规定,对违法问题严重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实施问责。要加强对被约谈、问责乡(镇)的后续监管,督促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六)发挥好卫片检查对日常执法监管的评估检验和督促作用。

各乡(镇)、县国土资源局要充分运用卫片检查的评估检验功能和“全面体检”作用,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逐步形成年度全覆盖卫片检查与12336违法线索电话举报和微信举报、执法巡查、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应用等多种日常执法监管成果相互印证、联动监管,及时发现、有效查处的工作机制。通过将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监管情况分析比对,检验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是否对违法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查处,对日常执法监管成效进行评估。对日常执法监管到位,在年度卫片检查部署开展前违法行为已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整改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日常执法监管不到位,在年度卫片检查部署开展前,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没有及时查处整改、问题突出的地区,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惩戒措施,督促切实强化日常执法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动态巡查,严控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发生,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更加有力地维护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秩序。

六、其他

信息和成果等有关材料报送时,应以乡(镇)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上报,纸质一式两份,电子件发至邮箱:tqgtjc@163.com

(联系人:崔  博    电话:2069882  15139311288)


附  件


台前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台前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俊海(县 长)

副组长:魏志峰(副县长)

成 员:付山寅(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张汉范(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志学(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赵庆国(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白天恩(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刘元林(县发改委主任)

张传和(县住建局局长)

王文才(县城管局局长)

孙 超(县信访局局长)

刘振武(县农牧局局长)

张玉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侯召芳(县人社局局长)

马进仓(县供电公司经理)

郭延勤(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杨厚刚(县食药局局长)

丁敬运(县安监局局长)

李加文(县公路局局长)

刘建军(县环保局党组书记)      

郭焕英(县财政局副书记、财税监督检查办主任)

徐继全(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新利(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长)

蒋 坤(侯庙镇镇长)

兰 锐(清水河乡乡长)

王广昌(马楼镇镇长)

孙常玉(后方乡乡长)

姜士波(城关镇镇长)

刘本更(孙口镇镇长)

张传明(打渔陈镇镇长)

李恒山(夹河乡乡长)

毛开文(吴坝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办副主张汉范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付山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栋、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新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