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8-04-18 来源:县政府办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台前县污水处理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台前县产业聚集区,长丰路西侧,兴工路北侧;

总投资:6966万元(人民币)。

工程内容:项目位于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预留用地内,设计处理规模15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污水→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改良A2O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活性砂滤池→催化臭氧氧化→生物活性炭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达标排放;污泥处理工艺为: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双膜片压滤机→干泥外运。主要构筑物建有A2O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站、絮凝沉淀池、活性砂滤池、二次提升泵站、生物活性炭滤池、臭氧发生间等;主要设备有污水泵、搅拌机、搅拌器、曝气设备、刮泥机、鼓风机等。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选址位于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内,用地性质为指定共用设施用地(污水处理设施用地),符合《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0)。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产臭单元为污水、污泥处理设施。采取封闭、收集、集中处理(生物滤池除臭或活性炭吸附)后H2S、NH3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设施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分布。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泥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收集后均排入本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项目尾水排入梁庙沟,进入金堤河。正常情况下,金堤河断面水质COD、NH3-N预测值可以满足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预测值较预测背景值均无明显变化,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在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污染途径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在确保相关防渗、防漏及地面硬化等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废水污染物下渗,基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

4、声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种泵类、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固废主要为栅渣、沉砂、剩余污泥以及少量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剩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对周围影响很小。

6、环境风险及防治对策

项目在其生产及贮运过程中涉及盐酸、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根据事故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盐酸泄漏。在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台前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完成后可以有效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意见调查及联系方式

您对该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其它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用下列方式与我们联系。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9325308

电子邮箱:15939325308@163.com  通讯地址:台前县污水处理厂

六、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幢160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703889575

电子邮箱:30298210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