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时间:2019-01-15 来源:县政府办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补助对象;二是补助标准;三是审批程序;四是改造面积标准;五是资金拨付。

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房子为C级(为局部危险)和D级(为整体危险)

补助标准: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D级危房:一是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12000元-30000元;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4000元-40000元。

审批程序: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乡(镇)审核并进行公示、县级审批。

申请需要提供的证件:户口本、身份证、五保证、低保证等。

改造面积标准: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的下限标准执行。

资金拨付方式:竣工验收后报县级财政和住建部门,将资金拨付到乡镇上,由乡镇拨付到户。

联系人:满海珍

咨询电话:0393-2269978

13939312836

台前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