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三十八证联办”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6日
台前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三十八证联办”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先照后证”改革后政府各部门审批流程,着力解决创办企业过程中“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以“减证”促“简政”,以“联办”提效率,努力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濮政〔2017〕35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三十八证联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84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开展企业设立“三十五证合一”工作的同时,推行企业生产经营“三十八证联办”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协同顺畅。将多个部门所涉及的生产经营许可工作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工作制度体系,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注重工作制度衔接,保证业务流程顺畅。
(二)统一高效。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事项,注重整体设计,统一受理窗口、申请材料、业务流程、证书发放,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
(三)互联共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信息交换平台为载体,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
二、联办范围
相关审批部门在生产经营许可方面的3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联合办理,涉及县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8个部门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38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附后)。
三、工作流程
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办理、集中发证”的工作模式,开展“三十八证联办”。
(一)统一受理。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十八证联办”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向相关审批窗口分类转办。
(二)分类办理。相关审批窗口收到“三十八证联办”综合受理窗口转办事项后,即时办理,限时办结。将办理结果及时转交综合受理窗口。
(三)集中发证。由“三十八证联办”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向申请人发放审批证书或邮寄送达。
四、任务分工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三十八证联办”综合受理窗口,改多部门受理为“一窗受理”;负责对联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二)县工商质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共享平台将市场主体信息告知给相关审批部门、“三十八证联办”综合受理窗口。
(三)审批部门。精减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企业信息平台共享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及其他信息,不得作为审批要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统筹协调“三十八证联办”工作有序推进、顺畅运行,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商质监局要充分发挥“三十八证联办”改革的牵头作用,做好前端引导和服务;各有关审批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二)抓好窗口建设。推行“三十八证联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窗口建设工作,一是配足配强窗口人员,保证窗口人员数量;二是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在管理上严约束,在品质上高标准,在落实上抓细节,构建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运转流畅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认真领悟“三十八证联办”改革工作要点,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答和回应。利用各种渠道做好“三十八证联办”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问责。纪检监察、督查部门要加强对“三十八证联办”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等问题进行督导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