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台前县2018年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台国土资文[2017]16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的《台前县2018年土地收购储备计划》,请你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