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7〕23号关于加快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
时间:2017-09-29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新形势,扎实推进供给侧改革,按照打造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促进我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向智能化、中高端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国家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为目标,以《台前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引,以扩能提质增效为途径,整合资源,外引内联,产销融合,培育2—3家龙头企业,提升打造若干骨干企业,结合精准扶贫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优小微企业,开辟整车配套市场,巩固和扩展汽车后市场,促进汽车零部件产业做强做优。

二、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遵循“一体两翼双平衡”的发展思路,即以“汽车零部件制造”为主体,以“研发检测”和“商贸物流”为两翼,实现“制造”和“服务”产业平衡发展,形成台前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约化”、“规范化”新格局,助推台前县汽车零部件产业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力争汽车零部件行业产值达到1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家,其中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到3家;税金达到5000万元水平,其中税金超500万元企业1家,超100万元企业5家,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行业地位和影响力的国家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产业定位。重点发展载重、乘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电子产品、发动机、起动机、轴承、轮胎、润滑油、电瓶线等重要汽车总成和部件。

(二)全面推进与行业龙头、央企的战略合作。重点支持与行业龙头、央企的全面战略合作,全面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和汽车服务业总部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汽车产业基金业务,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国家扶持政策,扶持培育本地化企业上市。充分发挥行业龙头、央企品牌、资源、专业和服务等优势,实现以商招商、以强引强,带动全县汽车零部件产业扩能提质增效、快速集约发展。

(三)做大做强现有企业。对现有企业按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分类,筛选一批优质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产业发展。对重点培育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优质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激发企业的发展动力和活力。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汽车零部件产业延链、强链、补链招商引资,不断创新招商方式和途径。有针对性地到汽车零部件产业发达的地区学习、考察和招商,有计划地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来台前参加汽车零部件产业招商大会和博览会,增强投资台前的信心。在招商目标上重点加强对核心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的引进和合作,力争在整车配套市场取得重大突破。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上级和本级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成立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重点汽车零部件项目和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凡在台前县设立的产业基金,原则上要把台前县汽车零部件产业链项目和企业融资列入支持范围。

(二)设立主导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由县财政每年列支主导产业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支持汽车零部件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用于汽车零部件项目和企业技改、扩能奖励,品牌和技术中心创建、市场开拓补贴,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扶持,引进人才补助等。

(三)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对汽车零部件企业新上技改、扩建项目,按照内资项目、外资项目同等对待的原则,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建立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飞地经济,对飞地经济引进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项目产生的税收利益按飞入地与飞出地3:7的比例予以分成。

(四)加大税收贡献奖励。对依法纳税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企业年度纳税额增长15%以上的,按其新增税收构成地方收入部分的20%的额度给予奖励扶持;年度纳税总额首次超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含高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五)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金融部门增加企业贷款,各金融部门对汽车零部件企业贷款增幅在高于总贷款增幅的前提下,按年度对汽车零部件企业新增贷款额的1‰奖励;县财政设立银行转贷、助保贷、风险补偿基金,优先用于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银行贷款;实行企业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分拆登记制度,方便企业多渠道贷款。拓展汽车零部件产业融资渠道,鼓励内外投融资公司和社会资本投资汽车零部件产业链项目。

(六)扶持产业平台建设。支持行业龙头、央企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从基金投入、工业用地、厂房补贴、项目申报等对新入驻规模以上产业链企业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并根据其招商成效予以奖励。出台专项优惠政策和划行规市政策等,支持汽车后市场服务综合载体和汽车零部件产业流通集成平台建设,打造集产品展示、展销、电商、名车和二手车市场、综合服务于一体的汽车城,成为台前县汽车零部件产业新引擎。

(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创办汽车零部件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对获得国家级的奖励40万元,对获得省级的奖励20万元,对获得市级的奖励5万元。鼓励发明创造,对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给予等额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通过复核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良好的,每项奖励5万元;对购买专利技术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项目且应用良好的,按购买专利金额的20%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汽车零部件企业,优先申报上级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上级资金支持项目,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八)支持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对于项目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装备的按设备投资额的20%进行奖励;引进国内先进技术装备、先进技术、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的,按设备投资的10%给予奖励。支持现有企业引进智能化、标准化生产设备,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实现与汽车生产企业配套的,按设备投资的10%进行奖励。

(九)提升产品质量。支持行业龙头、央企主导,统一标准,从严管理,创建“台前汽配”品牌。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在台前县设立汽车零部件质量检测中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对获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奖励5万元。对通过国家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和产业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自检自测设备,对其设备投资给予30%的补助。

(十)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市、县各项人才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与郑州轻工学院、河南机电学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等合作,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和“订单式”人才培训。支持河南机电学院在县职业高中创办河南机电学院(台前)汽车零部件分院,对毕业后承诺在台前县汽车零部件企业从业5年以上的学生,在校期间每月补贴300元生活费用。积极引进企业急需的战略人才、优秀人才和专门人才,为其同时服务于企业和大学创造条件。对聘用的专家和高级技术人才每年给予2万元的生活补助。每年从县职业培训补贴中安排经费培训200人次。分产品类别高薪聘请优秀专家,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指导,聘请专家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各按50%的比例共同承担。

(十一)创新营销模式。加强与行业龙头、央企合作,联合举办中国·台前汽车零部件博览会,提升档次、扩大规模,打响台前汽车零部件产业品牌。建立汽车零部件产品电商平台,规划建设云汽配网络平台,实现客户关系、供应商关系、即时沟通为一体的汽配人专属的客户关系统一管理;引导企业开展电商业务,拓展销售网络,对其电商交易额减免营业税。引导和组织汽车零部件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对其支付的摊位费、会费给予30%的补助。支持汽车零部件行业协会在县内举办博览会,在外举办展销会,对其会费给予50%的补助。整合营销力量,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零部件产销联盟,评选营销台前汽车零部件产品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大力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县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和汽车零部件产业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筹建台前县汽车零部件产业联合会,加强生产销售企业间的沟通对接合作,形成台前县台前县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资源的整体合力和竞争优势。注重发挥汽车零部件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搞好行业自律、协调协作联系沟通等工作。建立汽车零部件产业月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处理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县四大班子联席会研究处理。

(二)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产业发展。依托九三学社河南省委汽配博士站及行业央企资源,聘请国内外汽车零部件领域专家学者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指导、引导和协调;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为相关部门提供产业分析报告和发展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招商引资、引智活动,推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健康发展。

(三)优化发展环境。搞好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服务功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闭合运行和模拟审批机制,建立汽车零部件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集中开展项目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和收费行为,依法打击和有效遏制低价竞销、赊销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展企业长期债权债务清理专项行动,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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