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台地2016-B-01号、2016-C-03号、2016-A-04号、2016-A-05号、2017-A-01号、2017-C-01号、2017-C-02号、2017-C-03号、2017-C-04号、2017-C-05号、2017-C-0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方案的请示》(台国土资〔2017〕9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所报方案,请你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程序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公开网上挂牌出让。
此复。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方案
2017年6月30日
附 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方案
经县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席会会议(〔2017〕2号)研究决定,拟对台地2016-B-01号、2016-C-03号、2016-A-04号、2016-A-05号、2017-A-01号、2017-C-01号、2017-C-02号、2017-C-03号、2017-C-04号、2017-C-05号、2017-C-0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网上挂牌方案如下:
一、台地2016-B-01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新城区,东至经四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经五路、北至尚品春天小区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10688.71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商服兼容比例≤20%,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5-2.6,建筑密度20%-38%,绿地率≥3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控事业发展的意见》(濮政〔2011〕27号)要求,受让人进行宗地开发须按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步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820万元,竞买保证金280万元,加价幅度10 万元。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二年。
(七)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八)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九)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二、台地2016-C-03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县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内,中兴大道东、恒润路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52839.55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五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投资强度
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0万元/公顷。
(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详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起始价1051万元,竞买保证金360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八)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九)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十)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一)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三、台地2016-A-04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新城区,金水南路东、S101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2498.69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四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2.0-4.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控事业发展的意见》(濮政〔2011〕27号)要求,受让人进行宗地开发须按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步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325万元,竞买保证金110万元,加价幅度10 万元。
(六)建设要求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二年。
(七)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八)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九)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四、台地2016-A-05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新城区,东至京九铁路、南至S101、西至已征国有土地、北至梁庙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120280.45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四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0.8-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控事业发展的意见》(濮政〔2011〕27号)要求,受让人进行宗地开发须按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步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6810万元,竞买保证金2300万元,加价幅度10 万元。
(六)建设要求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二年。
(七)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八)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九)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五、台地2017-A-01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产业集聚区凤台大道北侧、台前县华泰羽毛制品有限公司用地东侧、北边和东边与河南东方融家置业有限公司用地相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5311.50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四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 濮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控事业发展的意见》(濮政〔2011〕27号)要求,受让人进行宗地开发须按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步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340万元,竞买保证金115万元,加价幅度10 万元。
(六)建设要求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二年。
(七)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八)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九)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六、台地2017-C-01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县产业集聚区凤台大道南、长丰路东羽绒园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7741.07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五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投资强度
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0万元/公顷。
(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详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起始价198万元,竞买保证金66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八)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九)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十)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一)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七、台地2017-C-02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县产业集聚区凤台大道南、长丰路东羽绒园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10260.03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五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投资强度
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0万元/公顷。
(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详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起始价255万元,竞买保证金85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八)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九)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十)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一)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八、台地2017-C-03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县产业集聚区中兴大道东、兴工路南配件园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3007.00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五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投资强度
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0万元/公顷。
(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详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起始价75万元,竞买保证金25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八)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九)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十)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一)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九、台地2017-C-04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县产业集聚区凤台大道南、长丰路东羽绒园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5037.68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五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投资强度
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0万元/公顷。
(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详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起始价129万元,竞买保证金43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八)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九)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十)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一)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十、台地2017-C-05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县产业集聚区凤台大道南、长丰路东羽绒园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6394.26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五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投资强度
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0万元/公顷。
(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详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起始价164万元,竞买保证金55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八)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九)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十)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一)其他说明
地上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评估价格另外支付所有权人。
十一、台地2017-C-06号地块
(一)出让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县产业集聚区凤台大道南、长丰路东羽绒园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1963.69平方米。
(二)出让方式、用途及年限
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五十年。
(三)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投资强度
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0万元/公顷。
(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详见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六)建设要求
该宗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工期一年。
(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起始价51万元,竞买保证金17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
(八)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九)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台前县地产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十)用地手续办理
竞得者在足额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用地和不动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