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7〕10号关于给予台前县公安局和刘龙印等5位同志三等功表彰的决定
时间:2017-06-10 来源:县政府办

近年来,台前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缉毒执法、禁吸戒毒、宣传教育、禁毒管理等工作力度,全面深入开展各项禁毒工作,有力遏制了毒品问题快速发展蔓延势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广大禁毒工作者和公安民警以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宗旨、不辱使命,顽强拼搏、扎实工作,涌现出一批扎根一线、献身禁毒事业的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集中力量开展禁毒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台前县公安局集体三等功表彰,给予刘龙印、姜兴洲、辛同士、刘胜凯、窦治国5位同志个人三等功表彰。希望台前县公安局和受到表彰的5位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禁毒事业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冲锋在前,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努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台前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6月2日